四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政府投入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关系,切实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有大的变化。政府投入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两个重要渠道。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市场不足或“失灵”的领域,政府要发挥财政投入的主导和引导作用,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向农村普照,使二者相互补充、有机结合,形成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要求,稳步提高财政支农的比重。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大支农资金协调整合力度。要抓好水、电、路、气、教育、医保等大事,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五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农村建设中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把抓农村经济发展和水、电、路、气等硬件建设和抓与提高农民素质有关的软件建设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软件建设的核心是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在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形成邻里团结、家庭和睦、诚信友爱、扶贫济困的健康文明新风貌。
六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建设与改革的关系,创新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一个建设的过程,也是一个改革的过程,建设是基础,改革是动力,必须坚持建设与改革并重。要不失时机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清除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要“坚持一条红线”,就是把保障农民物质利益、维护农民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贯穿农村改革的始终。要抓住三个关键:一是围绕构建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二是努力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三是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制度改革,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的关系,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是新农村建设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是前提,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是保证。政府的主导作用集中体现在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上。县委书记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保证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要听农民心声,了解农民所思、所想、所盼;要让农民知情,路线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制定、资金项目安排都要让农民清楚;要请农民参与,把重大事情交由农民决策;要受农民监督,新农村建设的思路、规划、措施、工作都要接受群众监督。
八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农村建设与新村庄建设的关系,确保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推进。新村庄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内容,要防止出现以新村庄建设代替新农村建设的倾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求准”、“求稳”、“求实”。“求准”,就是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农民的愿望和要求,使各项工作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求稳”,就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努力实现稳步发展。“求实”,就是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制定建设规划,切忌好大喜功。
九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抓源头与解决突出问题的关系,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重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方面。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必须把握好抓源头与解决突出问题的关系。抓源头是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和前提,解决突出问题是对抓源头的深化。县委书记要不断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要善于发现问题,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善于疏导问题,防止小矛盾变成大矛盾、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解决问题,尽最大可能给群众最满意的结果。
十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关系,形成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党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政府是组织者,社会各界是参与者。没有党的领导,新农村建设就会偏离方向;没有政府的组织协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贯彻落实;没有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就难以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要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抓牢统揽全局这个“关键点”,解决党管什么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