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5-19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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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支持的第一家创业投资公司——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0月成立,主要是培育和扶植高科技企业,目的就是要使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使科技变成真正的生产力。三年以来,他们投资了华建机器翻译、博奥生物芯片、星恒电源、同方人环等十来个具有良好潜质的高科技项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他们在将技术转化成产业方面有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笔者日前采访了该公司总经理祁榕。
技术所占股份应由市场决定
问:技术发明者向你们推荐一项技术,你们如何判断它的投资价值?
答:首先判定它是一个怎样的科技成果:它的先进性如何,寿命周期有多长,被替代的周期和风险有多大。第二要看它的产业化程度:它的加工条件、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机器设备等各方面的情况,是否具备生产条件。第三看市场的发育状态:任何一个新产品都取决于市场的接纳程度,你设计的东西技术很先进、产业化条件好,也能做出来,但是市场无人喝彩,没有人购买,就扶植不起来。
问:如果这三个条件都具备了,那么技术如何作价入股?
答:技术入股目前一是靠政策,二是靠市场。我觉得政策规定存在一些问题。政策规定职务发明的技术,原则上作价时可占到注册资本金的20%,最多到35%,但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规定的立意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的价值,防止贬值、流失,但实际上并未起到保护作用;技术并不一定就值20%-35%,有高的、也有不值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不了现金投资方的利益。第二,在评价和审批过程中,层层审批,时间过长,贻误商机。第三涉及到注册资本金的投入方式。因为技术作价势必决定资金投入量,按技术作价35%算,如果是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则它值350万元,如果是一个亿呢,就值3500万元,可没有产业化前,这个数目根本无法界定。理论上设定的百分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很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基本上都是跟技术持有者采取一开始双方有限认定,在某个范围内商量,认定他这个技术值多少钱后,然后反推35%,按剩下65%计算资本金,然后出资。但问题就出来了:一旦投资规模很大,开发技术根本用不了那么多钱,钱放在账上,又存在着资金成本,怎么办?很可能心思就会用到想办法利用这资金上面了,投资很可能就走偏了,反而不利于科技企业创业。国外并没有35%这样的规定。
问:您是否觉得政策偏向于保护技术发明人?
答:也不完全是,其实假如你的技术价值超过设定的注册资本金的50%,而按现行政策规定,你只能作价占到35%,你还受到保护吗?因为有了这一条,就使得在注册设立高新技术公司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如果没有这个规定,就省去了许多手续和时间,本来就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行为,你偏要把它变成是一个政策性的行为。我认为不太合乎经济规律,从执行的效果看也不是太好,阻碍了双方的积极性,导致投资很可能付之东流。
找项目要保持冷静头脑
问:既然在技术作价的过程中存在种种弊病,你们是否有一些“灵活的措施?
答:我们采取了一些比较有益的探索。比如先认定技术价值,锁定经营目标,资金分期摊入,赚了钱,说明你这个技术有前途,我们双方再继续按比例投入。如果我们不能同比例投入现金,则降低股权比例,将余出的部分转让给别的股东。从政策上来讲,我们是在绕政策,本来可以堂堂正正地做,这回好了,总觉得自己在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因为现在我们国内采取公司实到实付制,不像国外实行承诺制,需要用钱时支付。国内目前不能这么做,资金一注册后不能撤,撤资后变成虚假出资,是犯法的。
问:据你们的经验,从评估到投资一般花多长时间?主要困难在哪里?
答:一般两三个月就确定了。但困难在于一是技术评估和作价时间长,二是组建有限责任公司难,有相同理念的合伙人不好找,理念不一样,你跟他合作觉得别扭。再有就是选什么样的人负责管理公司,每个股东占多大的股份等,这些都不容易处理。
问:在这些困难中,哪一个是最大的?
答:找准项目最难。每年产生的科技成果很多,但具备产业化条件的并不很多,符合我们投资方向和条件的就更少了。好项目是可遇不可求的。随着人们对高新技术成果的新认识,对它的期望值有时难免过高;现在国家大力倡导、扶植高新技术企业,国内一下子就冒出2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它们都要找好的科技成果;上市公司为了增加它的高科技的概念,有时候也要找新项目;加之国外风险投资公司的介入,造成大家都在抢技术,客观上造成了技术持有者的浮躁心态,难免对自己的技术产生过高期望。其实很多高科技成果,要产生效益还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