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7 13:00: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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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统一纳入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渠道,其经常性跟踪管理工作主要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科技部火炬中心以多种形式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积极提供服务,在市场、信息、资金、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由各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申报企业将填写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附件三),连同有关申报材料一并经所在地区科技部门核准同意后,报省、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同意后,报科技部火炬中心(一式两份)。
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对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三、管理
对认定立项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及认定的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火炬中心颁发证书。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实施达产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对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每两年进行资格复审,对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