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7-3 11:57: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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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十二)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恢复上市保荐书应当由保荐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关于 股票上市 上市规则 暂停上市 恢复上市 终止上市 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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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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