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27 8:42: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王国刚 何旭强)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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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积极推进股票市场的制度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是股票市场制度建设的基石。2005年之后,我国股票市场的法律体系取得了长足进步,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运行、市场监管和法律责任的《证券法》、《公司法》经过两年多时间修订后颁布并施行,基本法律制度趋于完备。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与我国股票市场相适应的多层级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备,追究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渠道和途径不多,诉讼解决市场纠纷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同时各执法机构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由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民事赔偿制度,明确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基本特征和要件,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力度。目前应当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重新修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包括考虑放宽前置条件文件的限制、进一步明确诉讼时效期限、协调好司法解释和有关中介机构法律的衔接。此外,还应制定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等。
目前中国股市还是一个单一层次的市场。股市的多层次性是按照交易规则的多层次性划分的,要满足各类企业发股入市交易的需要,要调动社会各界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企业,必须建立有别于A股的新的股票市场
以人民币周升幅折年率计,2006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升值速度相当于年升值6%-7%。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升值进程有可能加快,同时,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将继续支持人民币升值走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