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积极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建立。目前中国股市中的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特别转让市场均属A股市场,贯彻的都是A股规则,因此,还是一个单一层次的市场。股票市场的多层次性是按照交易规则的多层次性划分的,要满足各类企业发股入市交易的需要,要调动社会各界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企业,必须建立有别于A股的新的股票市场。这一新的股票市场,在交易规则方面,应当明显有别于A股市场,因此,按照股票市场的内在机理,建立以经纪人为中心以证券公司网路系统为平台以存量股份入市交易为特征的新层次股票市场,还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努力的过程。
第二,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在股市高涨、行情深化过程中,“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可能发生,一些亟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也可能被忽视或掩盖,为此,需要重视监管的强化,其中至少有三方面现象值得关注:一是投资机构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行为可能抬头,为此,迫切需要强化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责任,科学界定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行为方式,提高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识别能力,同时,还要提高惩治内幕交易、打击市场操纵的量法标准,大幅度提高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成本。二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上市公司的清欠中尚未完全解决问题以及如何防止大股东占款的再次发生等都需要监管部门提高警惕并选择有效措施予以治理和防范。三是证券公司的改革和发展。目前证券公司的良好业绩未必能够说明证券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增强、治理结构的改善和创新能力的提高,相当程度上,只是市场行情好转带来的客观效应,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对证券公司的合规性监管,防止某些证券公司在当前盈利水平上升过程中迷失方向,重蹈历史覆辙。
第三,积极推进监管机制的转换。在A股监管中,行政机制依然为主。为了解决历史遗留的诸多问题,在市场机制尚未有效形成的条件下,运用行政机制也是一个次优选择。但随着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继续强力贯彻行政机制就将引致越俎代庖现象的发生,而A股市场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种以行政机制替代市场机制所引致的。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应当着力弱化行政审批制,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当前尤其是需要先简化核准和审批的事项、程序和程度;另一方面,应当逐步地改变机构监管为主的格局,实行业务监管(或行为监管),将监管的重心由机构转向市场行为。
第四,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在上证综指涨了130%之后,A股市场的总市值占此新闻共有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