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30 15:34: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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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估值方法之所以完全是错误的,是因为它将上市公司卖出持有的金融类资产所获得的资本价差收入再次进行溢价计算,而这些金融资产的价值已经在被卖出公司的股价中得到溢价体现,在卖出方账户只能体现为货币资金。
这种重复溢价估值方法的荒谬之处是不证自明的。为便于说明,仍举岁宝热电(600864.sh)一案中的相关公司为例。民生银行(600016.sh)将其每年新增的利润如果用于主营业务投资,则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其净利润的增长水平不会同目前41%-47%的净利润增长率水平相去太远。
但如果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就把每年新增利润用来成立投资子公司,一门心思用来购买自己的股票。则该投资子公司的利润率增长水平就可能达到岁宝热电那样13320.77%的水平,民生银行是2000年12月上市的,以此计算,到2007年初的6年间,这家虚拟的投资子公司净利润年平均增长率就可以达到2220%。
民生银行和岁宝热电绝非个案。只要看看民生银行大股东中有多少家涉及上市公司,而市场上又有多少家金融类上市公司以及由投资它们而导致近年业绩大涨的上市公司——深发展、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宏源证券、陕国投、延边公路、中信证券、成都建投、两面针……这里,还没有考虑众多嗷嗷待哺,急着IPO或借壳上市的大大小小券商及其股东们。
[金融界网站简评]:有专家指出,“所谓“非理性繁荣”,即支配股市的不是实际效益的反应,而是时代风尚的表征。也就是说,当支撑股价的不是实际的业绩,而是投资人的热情时,股市就呈现出投机泡沫的极其典型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