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6-8 14:58:00 来源: 新安晚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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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浩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炒股,2001年,王文浩在家里设立了炒股大户室,不少人将自己的钱款以借贷的形式交给王文浩用来炒股,年利息都在15%左右,有的高达30%。 2003年底,王文浩炒股亏损了30多万元。今年元月,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以涉嫌诈骗,对王文浩进行立案侦查,随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文浩提起了公诉。今年8月2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王文浩诈骗罪名成立,并判处王文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了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