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方面的目标设定和实际进程较之经济改革就要更缓慢和曲折一些。邓小平1980年的“818讲话”谈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着重讲的是克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等弊病。十五大和十六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则意味着对民主、法治等普世价值的某种认同。
为什么至今仍然问题缠身?
《商务周刊》:改革使中国经济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对于大多数中国人,包括那些对现实状况有这样或那样不满的人,都是没有疑义的。问题是,改革已经进行30年,我们的社会中依然存在一系列严重问题,有些问题,像腐败猖獗、贫富分化、资源短缺、环境破坏等还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呢?
吴敬琏:我们的社会存在一些严重的弊病和偏差,这也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问题在于,这些弊病和偏差从何而来:是来自改革走错了方向,使腐败和掠夺资源的活动猖獗,贫富两极分化?还是来自改革不到位,权力不但顽固地不肯退出市场,反而强化对市场自由交换的压制和控制,以便取利?
在2004-2006年间的“第三次改革大辩论”中,改革前旧路线和旧体制的捍卫者持有前一种观点。他们把我们当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都归罪于市场经济。我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持有相反的观点。
经济学的分析告诉我们,市场的实质在于自主决策和自由交换。也不是说只要允许买卖就能叫做市场经济。事实上,在古代的中国,包括土地在内商品买卖从来是被允许的,但那时并非市场经济。即使在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经历了好几个发展阶段。首先就是十七、十八世纪的所谓“原始资本主义”或称“重商主义”时代,它还不是市场经济,因为市场上的交换活动受到政府的干预,而不完全是商品所有者的自主行为。
随后一个阶段是早期市场经济,从西方国家来说,大致上就是从第一次产业革命确立了市场制度,一直到20世纪初。这个阶段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它的市场发育程度很低,法治不健全,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其他配套社会制度,特别像反垄断立法、社会保障体制这些都没有建立。所以,在这个阶段就发生了很多社会弊病,有人把它叫做野蛮的资本主义,整个经济社会中起关键作用的是那些类似摩根、洛克菲勒等金融寡头,历史文献上这些人被叫做“强盗贵族”(Robber Barons)。只是到了20世纪上半期,由于美国“进步运动”式的改良、西欧社会民主主义的兴起以及苏联式国家社会主义的竞争压力,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才逐步得到了改善。
中国虽然经过了30年的改革,但是直到现在,早期市场经济的一些制度缺陷,甚至市场经济前的某些社会弊病还严重存在。由此引发的问题是不应当怪罪改革的。
在中国,许多人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重商主义那样的以国家强力干预,追求国家财富积累的经济,或者像战后日本那样实行“新重商主义”的出口导向政策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采用苏联式体制的东方国家,人们往往对国家行政权力怀有敬畏崇拜的感情,而掌握这种权力的人则把它当成可以用以利用不受约束的权力寻租取利的“通灵宝玉”,不肯轻易放弃。于是,当改革进到中途,特别是进入2000年以后,改革中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继续朝现代市场经济的方向前进,就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阻止进一步市场化。这种阻力使一些重要的改革遇到了障碍,有些改革放慢了步伐。在有些领域,甚至出现了倒退。比如国企改革,“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对于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股份化改制做出决定以后,国有经济的改革有了很大进展,但是到了最大的一些国有企业,改革似乎就停顿不前了。有些地方更以“国有企业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等等为借口,搞“国进民退”的“二次国有化”或者“再国有化”。这种行政垄断的做法是跟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以及十六大指出的方向正相反对的。
不打破垄断,不消除行政部门的微观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无从谈起。但是,打破行政垄断、消除行政机关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都牵涉到有关部门的权力和利益,所以推行起来就非常的困难。而且,在市场经济中,宏观经济不时会出现或大或小的波动。在出现这种波动的时候,政府有责任运用总量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调节社会总需求,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然而政府的调节只能是对宏观经济总量的调节,而不应当是对企业生产、投资、定价等微观事物的干预。但是近年来,在国民经济出现波动的时候,以“宏观调控”的名义进行微观干预的做法也十分流行。
对于现代市场经济而言,还有一项重要的要求是把市场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虽然“十五大”就提出来要建设法治国家,“十六大”又重申了这样的主张,而且还提出建设民主政治和提升政治文明的问题。但是,十年来,政治改革的进度十分缓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