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什么事情导致了邳州市的两位领导对黄保印的种植园如此“关注”?两位基层领导的这种“关注”,究竟是利用手中职权的个人行为?还是另有其他的缘由?
2007年6月5日,在本报接待室,黄保印带着近三十多页的各种相关材料向记者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也许是两年多的无奈和委屈,让一个四十多岁的江北汉子不断地擦拭着眼睛,以防眼泪夺眶而出。
被转让了三次的承包地
据黄保印回忆,他所承包的110亩土地是经过了三次转包才最毡凰邪摹?/P>
2002年3月20日,邳州市官湖镇人民政府将占地289亩的官湖镇科技示范园,以“提高园区规模档次,把示范园建成全市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学习、培训基地”的理由,作为零资产无偿转让给邳州市市委组织员办公室,更名为邳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转让年限自2002年3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在黄保印提供的一份由官湖镇人民政府与邳州市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为甲乙方签署的、名为《关于转让官湖镇科技示范园的协议》上,记者可以清楚地看见“甲方将示范园作 为零资产无偿转让给乙方,园内一切设施,如土地、地面附属物、在田果树、林木以及所有在田作物均转给乙方自行支配”这样的字句。协议中还对转让土地的租金做了规定:“2002年-2009年土地租金由甲方承担,2010年起土地租金由乙方承担,每年按400元/一亩计算租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002年8月1日,在邳州市市委组织员办公室接受官湖镇政府零资产转让的289亩土地的4个月之后,组织员办公室又一纸协议,将这289亩农业示范园的生产、经营、管理权以年租金10万元的价格转给了邳州市农林局。记者在邳州市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与邳州市农林局为甲乙方签署的协议上看到:“乙方每年付给甲方10万元投资管理费(2002年乙方只需付给甲方5万元),自2003年起每年上半年付5万,下半年付5万。到2010年,除每年付10万元承包费外,另需承担土地租金约12万元。”
从上面这条协议可以明显地看出,邳州市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做起了每年净赚10万元的无本“生意”:不但将没花一分钱拿来的289亩土地租出,连之前和官湖镇政府签订的“2010年起由其承担的每年400元/一亩的土地租金,”也一并转给了邳州市农林局。
时隔不久,邳州市农林局将农业示范园交给其下属单位徐塘农技站管理和经营。邳州市市委组织部下文成立邳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支部委员会,徐塘农技站站长何立明任支部书记,负责管理、经营农业科技示范园。
2002年10月18日,黄保印与邳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签订了《承包土地合同》,从2003年1月1日起以每年500元/一亩的价格承包了园内110亩土地,承包期限同组织部与官湖镇签订的合同时间一致。
“2002年10月18号是星期五,那天我记得非常清楚,何立明代表示范园跟我签订合同,签完以后我觉得自己一定会成就一番事业。”黄保印告诉记者,“2003和2004年,我陆续找朋友筹措了100多万元资金,全部投到园子里去了,种了4万棵银杏树、200多万株绿化苗木。到了2005年2月,也正是销售旺季,我种的苗木已经长得非常好了,订单不断,其中最大的一笔订单是我与沭阳县苏伟花木园艺中心签的,签了250万元,眼看我这两年来的投资就有回报了,没想到偏偏在这时候出事了。”
毫无理由地封园锁门
2005年2月20日,黄保印正带着工人给他最大的一笔订单挖苗备货时,官湖镇农技站站长孙光辉带着十几个人来到种植园,态度嚣张地告诉黄保印“苗子不准挖了,已经挖出来的一棵也不能运走。”
“我不明白怎么回事,问他为什么不能挖,这是我承包的地,也是我自己花钱种的苗,凭什么不让我挖?孙光辉回答说是镇党委书记李青春安排的,他只管执行,其它的不知道,让我有什么不服气的去找李书记。”
不明白怎么回事的黄保印只能叫工人们暂停挖苗,趁着中午孙光辉不在,带人拉走了一车苗木。
“可等到我当天下午送苗回来,发现示范园的大门被人锁上了,帮我挖苗的村民一气之下就把上锁的大门给砸开了。”黄宝印说这是第一次锁门,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得越来越严重。
进入示范园必须经过官湖镇镇政府门前,就在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