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24 15:09: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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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与落实该项目和经费的责任联系起来,显然有失公允。
地方探索:随州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等项目采取招投标,原先分设在交通、建设、财政等十几个部门,总计有80多人管。2001年随州市在全国率先成立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统管政府项目招投标,只有10人。
随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褚玉忠说,工程由谁来建、土地卖给谁、批准谁建加油站等事项,过去大多通过行政审批决定,领导签个“同意”即由各部门自主招投标。过去,城建局修马路,常常交给自己代管的建设公司去修,造价、质量都由城建局说了算。而在2005年市区5条道路改造中,城建局报预算3300万元,市政府批准2800万元,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招标,城建局负责工程质量和验收,城建系统企业与外地企业平等投标,权力相互制约,结果财政只花1970万元就圆满完成了改造任务。
对策建议:随州市委书记马清明建议,新一轮地方政府改革可尝试从如下三个方面突破:一要以法律的修改完善为先导,以计划经济为背景的许多部门及行政法规必须进一步归并、取消;二要抓紧干部选拔制度和政绩考评制度的改革,着力解决导向性和执行力问题;三要重点关注党政部门权力的对接,如何进一步整合党政部门,是启动改革时就必须思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