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近些年来政府“垂直管理”的过程,也是一步步摆脱地方保护、干扰,维护中央政策权威的过程:
——1998年,国家决定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的甘国屏说,省以下垂直管理,可以减少执法中的地方干扰,独立行使职能。
——1999年,国家决定在全国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邦国指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属地化管理体制难以保证独立、统一、严格、公正执法。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有利于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强化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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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其实质也包含中央向地方收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于安认为,垂直管理的好处在于:
其一,有效避免了地方政府的干扰,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目前,各级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令的执行情况并不统一。有的是由于行政能力不足、资源不够等原因达不到要求;有的是从本地区利益出发,有意在执行中央政令时偷工减料。以质量监督系统未垂直管理前为例,一些地区降低本地区的标准,以此吸引资金向本地区流动,加强本地区的竞争力。
在这种现状下,要求中央的监督达到市、县,甚至乡、镇一级政府是不现实的。因此,通过加强省一级的职权,弱化县市一级的职权,有利于保证政令畅通。
其二,有利于资源配置。人员的调动、资金的配备、设施的增加等,都可以在省这个大的范围内统筹安排。
央地博弈中创造发展活力
接受采访的有关专家表示,多个部门希望以垂直管理摆脱地方干扰的努力,反映了部门管理与地方管理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这种“条块”矛盾的实质,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20余年的进程,基本上是中央不断下放权力,激发地方政府发展活力,调动地方发展主动性的过程,这也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秘诀。相较于改革开放初期,目前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权限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随着地方经济主动权的增加,“块块”力量坐大。新“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是以放宽中央政策底线谋求地方利益,因而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不力,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屡见不鲜。
有学者分析指出,地方保护主义和重复建设,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困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两大顽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00年下半年对我国4000家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2/3的企业认为地方保护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影响。
针对此,中央维护政令统一的努力也一直在加强,尤其在近10年来表现突出。除行政管理体制的“垂直管理”趋势外,地方立法权已经开始受到限制,《行政处罚法》把处罚的设置权收到中央,地方只可以补充,不可以立新的罚则;2000年《立法法》出台,地方立法权也越来越小。
针对行政上的“垂直管理”,于安说,这并不是行政改革最终的固定模式,只是推进改革进程,破解现有难题的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行政部门都适合垂直管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