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是“以人为本”,它丰富了邓小平的发展为民论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精髓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逻辑展开,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人”,是“现实的人”。这一点将其所强调的“以人为本”与近现代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区别开来;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所内涵的“人是目的”的理论,又将其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思想与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思想区别开来了。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思想,合理吸收了西方人本主义理论和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中的有益成分,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这是社会主义发展观的飞跃,也是社会主义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精髓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是人民群众,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目标,以惠民为目的。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使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越来越充分地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成果。
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思想,是对邓小平的发展为民论的直接继承和发展。邓小平强调,衡量改革发展成败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人们耳熟能详的这“三个有利于”标准中,“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际上是以发展是否惠民、为民作为根本标准。发展惠民、发展为民论,是邓小平发展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正是对邓小平发展为民论的理论创新。
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思想,十分关注人民群众的物质经济利益。胡锦涛总书记的“利为民所谋”,十分恰切地表达了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这种深切的人文关怀。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思想,十分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革除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十分注重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推进了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日益丰富的精神食粮。
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思想,十分重视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政治诉求和政治权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权为民所用”。这些年来,我们党坚持为民掌权,为民用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权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掌权和用权之人以民为主,以己为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人民权益的代表机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在政治领域的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利归群众,权属人民。而这,正是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