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一中是河南省的示范学校。该校新生的择校费以1万元起底。“一中”校长和洪义表示,至今还没有一个“荣誉市民”将子女转入该校。
和子女就学同样受到客商冷落的还有医疗优惠。虽然优惠政策规定,持证人在沁阳公立医院就医可免挂号费,住院可优惠50%,但沁阳市大型的公立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其单人病房一天的费用也就10元。
“以沁阳市医院的设备和水平,再减免费用,我们也不会去看。”江永寿说自己不会在一座县级城市体检看病的,“至少也要去焦作吧。”
在2005年沁阳市政府第二次发布的优惠办法里,依旧将医疗和就学的优惠条款列入了文件中。
“有了这些条款,可以更好地营造爱商、安商的氛围。”沁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茂山说。
交通特权备受追捧
那些“荣誉市民”需求最多的是,自己货车在交通违法后要求招商办协调解决,一郑州交警认为这已属“违法”。
优惠政策第3条,关于交通违法的“豁免权”在2004年刚一推出,就在沁阳的“荣誉市民”中引发强烈反响。
马小燕原来是沁阳一所小学的老师。2004年,她调入招商办,之后处理的大多数业务都是客商交通违法要求协调的。对此,她已轻车熟路,“只要没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没有事故受害者,荣誉市民的车都不会被扣罚。”
“这样的规定太荒唐。”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一位杨姓警官闻听此事,脱口而出。
他说,交通法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作了明确规定,凡是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都属重大交通事故。
那么沁阳“荣誉市民”所享有的“豁免权”也就是,他们可以违法撞伤行人、可以醉酒驾车、可以无照驾车。交警对此都无权执法,因为这些行为都够不成“重特大交通事故”。
2006年12月,沁阳市委曾向媒体披露,一位交警因乱停车行为,处罚了一位持有“市民荣誉证”的车主,最后被上级严肃处理。
杨胜利认为,这条“豁免权”并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法第87条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郑州交警杨警官指出,“情节轻微”和“非重、特大事故”是不同的概念。
而且交警可以对初次闯单行道,或停错车的外地车不罚款,但这并不意味着交警没权罚款,“沁阳市政府干涉交警执法,其实是违法行为。”
沁阳市有关部门解释说,“客商比一般人更注意安全,所以都会注意遵守交通,没谁享受这个待遇。”多名客商也表示,他们没在路上用过一次“荣誉市民证”。
杨警官根据自己多年的交通执勤经历说,“特权既然存在,就一定有动用的机会。”
其他“非正常”优惠措施
沁阳除了有“荣誉市民”政策,还有“安静生产日”、“投资失误政府买单”的非正常优惠。
沁阳在推出“荣誉市民”政策后,外来资金大幅增长。
2004年的市外利用资金是11.2亿,比上年增长了0.2亿。“荣誉市民”执行后的1年里,市外利用资金达到16亿元,居焦作市所辖6县市之首。
2006年12月19日,焦作市商务局给沁阳市发来贺电,称赞该市前11个月便利用市外资金19.5亿元,超过全年19.4亿元的计划。
对于沁阳招商引资的良好趋势,杨胜利感到很欣慰,不过他认为,这不完全是因为市政府推出的“荣誉市民”所致,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