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凤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他们招商引资引来了一名“千万富翁”韦旭文前来投资办厂,县领导鼎力支持,甚至多次作陪,但最终被骗。韦旭文凭着借来的巨额存折骗取了县领导的信任,被县经贸局下文任命为“宏业硫磺厂厂长”。通过对“宏业硫磺厂”的工程进行发包,韦旭文共骗得140多万元,然后悄悄消失。(8月2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故事发生在1998年,迄今已有些时日,之所以旧闻新炒,是因为韦旭文在这个月刚刚被抓获。但这一旧闻在今天仍有警示意义,因为招商引资仍然如火如荼,是许多地方政府施政的重要任务。
韦旭文行骗,看起来并不是多么的高明,也没什么“高难度”的动作。其之所以成功,“经验”无非有两点:首先在于其轻松突破了当地领导的心理防线,800万元的存折一掏就让领导们“特事特办”起来。其次则在于当地政府领导实际上以政府名誉为其作担保,“有老板来凤山找韦旭文洽谈,只要韦旭文打声招呼,几个副县长等人都热情地出来作陪”,甚至有副县长对来与韦旭文谈项目者称“这个硫磺厂是我们县政府投资的”——不客气地说,当地的某些县领导可谓韦旭文行骗的帮凶。
进一步追根究底,则在于当地领导政绩饥渴下的急火攻心,他们生怕得罪上门的“财神”,以至于应该严格把关的各种程序都草草进行,甚至根本没有进行。对政绩的渴盼已让当地领导丧失了理性,而只剩下狂热的冲动。贫困县领导迫切发展本地经济、改善贫困面貌的用心可以理解,贫困县出政绩不易也是事实,但这显然不能成为失职以及越位的借口。
八年后的今天,这样的招商引资骗局是否就能得到杜绝了呢?恐怕很难说。何出此言?激励机制仍在、评价体系也如以往。
经过这些年的演化,招商引资所呈现出的乱象已是更加地丰富多彩。一方面,是由被骗到骗人。这正如河南省省长李成玉去年所严厉批评的“开门迎商、关门损商”现象——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在土地、税收政策优惠以及利润回报等方面给投资商以不切实际的承诺,甚至越权承诺、违规承诺,而一旦投资落地或项目建成投产就判若两人,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难于兑现,一些能兑现的承诺也不兑现。这不是骗人又是什么呢?只不知在被骗与骗人之间,相去有几何哉?另一方面,是随意突破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比如,随意给投资大户以违法不处理的特殊公民待遇,随意以低地价甚至是零地价招商,随意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头衔当荣誉奉送,随意给投资者子女公务员身份,随意将严重污染企业招至麾下而根本没有遏制污染的措施……各种违法违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某些地方领导似乎已到了“忘我”之境——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仿佛自己手中有无穷的权力。
在全民招商的语境下,出现怎样的怪现象都不会让人觉得惊诧。毫无疑问,招商引资受骗所暴露出的问题,并不比招商引资随意突破国家法律法规暴露出的问题更严重。因为前者尚有些被动,而后者则全是主动。而且,就后果的严重性而言,后者是更可怕的。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从被骗到骗人以至“忘我”,无疑有诸多值得反思之处。作为干部行为调控杠杆的政绩考评制度,实在还有待完善之处,如何让那些善于作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的官员切实得到减少,如何让那些脚踏实地为民做事的官员获得应有的评价和认可,都需要通过这一制度的调整来实现。进而言之,赋予公众对官员选拔任用的监督权和选择权,让官员们更多地眼睛向下而不是向上,或许是更有效率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