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WTO以后,跨国并购、股权转让等新的投资方式逐步成为外商投资的重要方式。为适应并购这一国际资本重要流动形式,有必要尽早制定相应法律与实施细则,跟上国际资本流动趋势,这不仅对新世纪我国扩大吸收外资规模和提高引资水平十分必要,更重要的是它将成为我国改组改造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最佳途径之一。
同时,中国应尽快建立外资并购风险防范机制。除了加紧制定和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应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并购行为评价体系和标准,内容包括外资并购对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外资并购对市场形成垄断的可能性、外资并购对产业结构升级政策的影响以及外资并购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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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内外资公平竞争
以往,我国所制定的投资鼓励政策,有很多只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对内外投资者不能一视同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机制的扭曲。其后果是排挤内资投资者、降低外资质量、损害国家利益,最终影响有效利用外资目的的实现。甚至出现内资千方百计变成外资,再向国内投资的现象。如果给予国内投资者以同样的优惠政策,国内企业具有同样的有利条件,则本土企业的竞争力就会大大增强,可以实现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因此,应该对内资和外资投资者创造平等的条件,在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贷款条件等方面一视同仁。
国内一些长期垄断的行业,由于长期缺乏竞争,效率水平与国外同行相比,相差甚远。因此,这些行业在对外开放前,应先向内资开放。将垄断性强、以国有企业为主、缺乏竞争的行业尽快推向市场,并且制定必要的维护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增强国内企业的竞争力。通过竞争增强实力,以便更好地承受开放带来的压力和更好地利用开放提供的机遇。这样做的结果是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全球并购研究中心秘书长玉巍强调,引进外资一定要充分考虑给中国本土企业一个公平待遇,警惕外资与国有企业的“合谋”造成国资流失的危险和垄断的形成,要防止外资并购威胁到国家经济安全。
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表示,中国虽然具有引进外资的优势,但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引进外资同时也将消耗大量不能进口或不可再生的资源。如果不注意到这一点,中国的引进外资战略将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我们应该用新的发展观来统筹经济发展的模式,更多地关注国家经济安全,并且要加大对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创新力度,考虑大幅下放引进外资权限,简化审核手续,完善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