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时间、性质、数量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1)国际招标的类型主要有:
1)全过程招标。即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始,包括提出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器材采购、工程施工、机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生产准备、试车,直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实行全面招标,也就是人们通常称的“交钥匙”工程。
2)土建工程招标。具体可分为:d.勘察设计招标,即仅要求作勘察、设计,有的还包括编制施工招标文件;6.施工招标,可以实行全部工程招标,也可以分为各个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招标,也可以分专业进行招标。
3)货物(设备)采购招标。这一类型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单纯采购设备或材料(一般简称货物采购);二是按照工程项目进行设备材料的综合采购(简称为工程项目采购),工程项目采购的方式除了采购外还可以包括安装监督,甚至包括某一特殊部分的安装或现场试验工作;三是工程项目供货并进行安装,甚至为交钥匙合同等。
(2)国际上采用的招标方式主要有四种,即:无限竞争性公开招标、有限竞争选择招标、两阶段招标、谈判招标。
1)无限竞争性公开招标。这一种方式是通过在主要报纸及有关刊物上刊登招标广告。凡是对这项招标工程感兴趣的承包商都有均等的机会得到信息、购买招标资料进行投标。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为一切有能力的承包商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机会,对于业主来说,则有更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造价,这一方式主要适用于大型的工程。
2)有限竞争选择招标。也称为邀请招标。采用这种方式,一般不刊登广告,而是业主根据以往的经验或资料,或者请有关监理工程师提供承包商的情况,邀请某些承包商来参加投标。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业主与承包商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有以往合作的经历,彼此容易信任。其缺点在于,有可能遗漏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能力的承包商。
3)两阶段招标。两阶段招标实质上是一种无限竞争和有限竞争综合起来的招标方式。第一阶段,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经过开标评标之后,选出报价合理,有信誉的三、四家承包商进行第二阶段报价。特别是在第一阶段报价超过标底比较多时,常用此办法。在一些大型综合工程项目中,由于其技术结构复杂、技术要求较高,为了解决不同技术的投标问题,必须采用两阶段招标。在第一阶段,要求投标者按照规定最低工作要求的投标说明书提出技术上的意见,但不提出投标价格。然后,与提出技术意见的投标者进行讨论,商定一个双方都能同意的技术标准。在第二阶段,邀请投标者对这一双方同意的技术标准的工程进行投标,并提出投标的价格。
4)谈判招标。是由业主指定有资格的承包商,提出报价经业主同意,谈判认可,即签定承发包合同。如果双方报价的出入很大,难以达成协议,业主则另找一家承包商进行谈判,直到达成协议,签定合同。这一方式适用于工期紧,工程造价较低,专业性强,或军事保密工程。其最大优点在于节省时间,可以很快达到协议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