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6 来源: 中国招标信息网()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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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采购项目:XX省教学用计算机采购。
采购机关:XX学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机构:XX省机电设备招标局。
开标日期:1998年4月28日。
投标人数量:3家。
中标人数量:2家。
合同签订时间:不详。
合同签订方式:招标结束后由用户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这是一项在我国政府采购试点初期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无论在当地还是全国都是比较早的,当时有关招标和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下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下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下同)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简称《合同监督暂行办法》,下同)等还没有出台,采购单位认识到自己缺乏招标工作经验,对项目进行了委托招标采购,这对刚刚起步的政府采购工作是合适的,使采购达到了规范支出管理、节省资金的目的。正因为该项目采购开展时间较早,其规范性与现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相比是有差距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二、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暂行办法》第七条关于财政部的职责规定中的第九款明确“编制中央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相应的地方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地方采购机关年度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是确定评标价最重要的参考标准,从严格意义上讲,采购预算应是招标的底价,如果采购预算与评标价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偏离,则说明采购预算在编制过程中对采购活动的有关因素缺乏全面、准确的评估,需要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目前,我国的预算编制方法还是粗放型的,缺乏详细、明确的标准,因而,采购预算通常是高于评标价的。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细化预算的改革尝试,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当然细化预算编制有一个过程,在我国预算评估体系还未建立之前,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减少采购预算与评标之间的偏差,根据我们现有的认识水平和实践的可行性,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可以采取下列方法:第一,询价。通过货比三家确定采购项目的平均价格;第二,积累经验。向招标机构或曾购买同类物品的用户了解其实际购买价格;第三,请行业协会或专家论证。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编制大型复杂或新产品项目的预算。
此项教学用计算机采购的资金来源案例中未予说明,单项采购预算是如何确定的也未说明。
三、 采购程序
(一) 招标委托
本项目属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单位向代理机构出具了委托招标函。
点评:采购单位委托一家有一定招标经验的中介机构组织招标,有利于借助他们的经验和优势,保证政府采购招标的效果。但委托中未明确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也未确定定标程序等关键内容,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发生纠纷时,容易出现责权不清等问题,这方面应引起采购机关的注意。
(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邀请函、招标设备技术规范、投标人须知、投标书格式和经济合同条款等五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较详尽的内容。
点评:
(1)招标文件的五个组成部分符合国内外通行的招标文件基本内容,文字表述较清楚,采购的目的、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合同条款较明确。这些内容对招标的规范化起到保障作用。
(2)一些用词不够准确,需要加以改进。如:第一部分的“招标邀请”应为“投标邀请”;在一个文本中“招标文件”和“标书”、“投标文件”和“投标书”混用等。
(3)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只有5天,间隔过短,不利于形成充分的竞争。其弊端至少有三:其一,投标人没有充分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方案未经周密考虑,将给评标和中标后签订合同留下很多隐患;其二,限制了一些相距较远又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直接影响采购效果;其三,容易引起地区保护的非议。此外这种做法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虽然招标时财政部有关规定尚未出台,但国家有关文件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国家经贸委1996年第1号令明确规定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
(4)售招标文件、招标、开标地点的描述应准确。投标邀请中称地点为XX机电设备招标局,招标局是一个机构的名称,不是投标地点。因此,应注明XX招标局XXXX会议室,这个问题看似并不重要,但它可以一举多得,一是使文件更加准确,二是方便了投标人,三是避免解释,提高了工作效率。
(5)有些设备要求值得推敲。如,设备要求中的一条是“每15台计算机中两台配16倍速光驱”,但从“配机地点、数量”中看,一些地方的配机数量为10台或20台,投标人又应提供几台配光驱的机器呢?如果在配机数量中再明确要求提供几台配光驱的机器,似更严密些。编制一份严谨的招标文件,是避免招标失误、保证招标质量的重要环节。
(三) 其他程序
由于原始资料中只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