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4 21:22:00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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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报告编制要求
一、受托机构和证券化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
二、各档次证券的本息兑付情况,包括各档次证券入库时点的本金金额、本期期初及期末的本金余额、证券票面利率、本期本金和利息支付情况、本期利息迟付情况、本期本金损失情况以及评级情况等。
三、本期资产池统计特征说明,包括贷款余额、贷款数目、加权平均贷款利率和加权平均剩余期限等。
四、本期的资产池本金细项分列(含正常还本金额、本金提前结清金额、部分提前还本金额、处置回收本金金额及回购贷款本金金额等)和利息(含税费支出)细项分列的说明。
五、资产池提前还款、拖欠、违约、处置、处置回收及损失等情况。
六、内外部信用增级情况说明。
七、资产池中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信托资产情况;法律诉讼程序进度。
八、依信托合同所进行许可投资之投资收入或损失之总金额等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05年6月13日,实施日期:200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