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6-14 17:45: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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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连中三元”。
明清的惯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其他进士要经过考核(称朝考),成绩较好及年龄较轻者获得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其余成绩较次的进士则可能任六部、中书、御史或知县等职。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会试曾发生南北榜之争。当年春天杏榜取录的五十二名进士全部为南方人,引起北方举人的不满。朱元璋大怒,亲自查问后,把三名主考处死,在夏天再发榜,所取的进士全为北方人。之后在明仁宗时确定,会试按地域分配名额。在会试的试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规定录取进士。之后比例偶有调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举被废。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安定。
废除
鸦片战争后,科举的内容渐渐与时代的需要脱节,加上西学东渐和学校教育的崛起,科举制度渐渐衰落。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打败,发生在京考会试的举人集体请愿的公车上书事件。康有为、梁启超等举人们的建议之一,便是改革科举,兴办新学。百日维新时,科举一度被废,但在戊戌政变后再次被恢复。1901年,清政府先废除考试用八股文。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经袁世凯奏请,慈禧以光绪名义发布上谕明告:“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自此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正式宣告废除。
日落后的科举:留学生考试
清政府虽然废止了传统的科举,但并未停止透过考试来从民间选拔人材;而科考千年来深入民心,民间对以考试入士为官之途,仍然有相当的需求。在废科举的同时,清政府同时制订了“留学生考试章程”,吸引归国的海外留学生透过考试进入政府。1905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为止,被称为“洋科举”的留学生考试举办过六次,总共取录了1388人。根据规定,在海外高等学校入学三年者可以应考。考试分为两场,首场在学部举行,称“部试”;次场在保和殿举行,称为“廷试”。考试内容包括外文,以及留学生留学时所习科目。考取者按成绩及其学习专业,分别授予各科“进士”、“举人”等传统科举的身份,成绩最佳者更授予翰林编修。当时的各式名衔包括有“格致科进士”、“工科进士”、“商科举人”以至“牙科进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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