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5点多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收到一封电子邮件,该邮件的标题为“对李宇春经纪人满春罪行的揭露”,在邮件当中先是“起底”满春,指出满春之前当过刘亦菲的助理,因为做事太差,口碑不好,被老板骂走。然后邮件开始列举满春当上李宇春经纪人后的种种“罪行”。首先是李宇春的电视剧处女秀《芙蓉花开》,虽然剧组对外宣称是零报酬,但是该邮件还是印证之前四川媒体所曝出剧组付片酬30万,结果这30万李宇春没有拿到,而是满春当回扣拿走。邮件接着扯到世界杯球评事件,直指春春不知道写球评有稿费,要不就不会在上海代言时说自己没有写过球评,于是该玉米又怀疑满春借春春挣私钱。据悉,这次是湖南《潇湘晨报》为首的16家媒体联合邀请春春写球评,每家拿出9000,合计14.4万元。
最后邮件还提到李宇春之前在上海代言超女游戏ONLINE的活动,这个活动游戏公司并没有和天娱签合约,原因是满春与游戏公司只是谈了10万元的合作,后来游戏公司的人指出这10万元被满春私下拿走了。
满春:愿意接受调查
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致电满春,当她接到记者的电话后,她表示已经知道有匿名信的事情,而且她排除是天娱内部同事干的。对于匿名信的内容她觉得根本是“子虚乌有”。她称自己只是经纪部负责人,不可能跨越其他部门去牟取个人利益。满春指出要是大家怀疑她,她愿意接受调查,愿意拿出银行卡给大家查。“天娱是国有企业,自己只是拿工资,根本没有从春春身上榨取利益。”最后她坚称现在和春春的关系良好,双方合作愉快。
天娱内部:两人曾经闹不和
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天娱内部了解到,满春和李宇春这段时间有不愉快的经历,不过李宇春本人并没有出面,而是李宇春的嫂子出面与满春来谈,至于具体是什么事情两人闹不和,该人士表示并不清楚。不过内部人士透露,天娱内部的确有反满春的声音,天娱的高层对于满春一些行为也是颇为不满。
律师意见:商业贿赂属刑事责任
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也向相关律师咨询,如果邮件是事实,那么满春是属于商业贿赂,这应接受刑事责任。同时对于李宇春来说,情节不严重就是受到姓名权的伤害,假如因为满春收取利益损害春春的名誉,导致丢掉合约,那么这将是名誉权的伤害,李宇春都可以对其进行索赔,具体数额将视具体情况来定。早报记者 骆俊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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