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推动改革,转变职能。这个推动是双向的。经纪人的介入依赖于我们体育改革的推进;其次它也可以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经纪人利用自己的力量,把自己的观念渗透到行政管理工作当中去,这种力量是不能忽视的。 第四,面向市场,满足大众。经营者要面向大众,面向市场,而只有面向市场才能面向大众,市场是平民百姓的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讲,以商业的眼光来运作体育,去发展体育,与为人民服务并不违背,同样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通过商业运作赢利的目的和满足群众的需求是不谋而和的。
五、关于体育经纪人管理的几个主要问题或者说几个主要环节
第一是管理体制的问题。总体考虑是,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工行政管理局作为体育经纪人的共同管理部门对此进行统一指导、统一立法,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将来培训工作、考核工作都是双方共同来做,侧重点是,体育部门对体育经纪人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进行监管,并且依照体育法律法规对体育经纪人进行指导和管理;工商部门的工作侧重点主要是维护统一的经纪市场秩序,并且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是体育经纪人的管理原则。应该考虑到四个原则,(1)既要符合中国国情又要参照国际惯例。比如说足球,足球在国际足联对经纪人有一系列规定,但是在我们国家首先要符合我国的利益和我国的法律,这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但是有一些东西有道理,技术上可以借鉴,我们是要吸收进来的,就是说这里面是可以协调的,我们和国际足联没有不可协调的矛盾。(2)符合国家统一立法,体现体育特色。现在国家工商局有一些经纪人管理的法规,是针对普通经纪人的,但是体育经纪人管理办法可能体现体育的东西要多一些。(3)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将来经纪人队伍相对壮大、条件成熟的时候,要适时成立体育经纪人协会,由协会加强自律管理,政府主要是依法管理,对一些具体事务不过多介入。(4)全面推进和重点扶持相结合。试点目前已经完成了,应该说明年出台全国统一的体育经纪人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不会有太大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体育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主要有几个环节:(1)从事体育经纪的专业人员必须取得体育经纪资格证书;(2)成立体育经纪机构。体育经济机构有个体、合伙和公司。个体就是城乡个体工商户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体育经纪活动,以个人的或者家庭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体育经纪事务所是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公司主要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的经纪机构将来可能成为一种形态,它以自己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风险。目前在我们的经纪机构中可能出现几种形态:独资、个人独资、合伙和公司。经纪机构就是由一定数量获得体育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并从业的经纪实体。
第四个问题是关于经纪行为的形态问题。从行为模式上看,包括居间、行纪和代理这三种形式;从经营内容看,将在法规中做概括性的描述,比如说为运动员、教练员提供专业代理服务,为体育竞赛表演等活动进行经纪服务,为体育组织提供体育事务等方面委托代理的服务,为其他体育经营活动提供经纪服务。具体内容在将来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上的营业范围中做具体界定。
第五个问题是经纪人的行为准则。经纪人的行为准则,有些是共同的,有些是特殊的。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诚实守信,为客户提供客观公正、准确高效的服务;第二,把订约和交易的实际情况如实、及时报告当事人;第三,从业过程中妥善保管当事人的有关资料和物品;第四,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第五,吸取佣金要开具发票,禁止私下交易;第 六,接受体育工商部门的监管。明令禁止的行为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