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发展较快的体育市场主要包括:健身娱乐、竞赛表演、体育无形资产经营、体育用品等四大市场,另外,体育彩票、体育旅游、体育保险市场也在持续发展之中。
第一节 体育赛事的种类、管理及其商业化体育赛事种类:
目前在我国开展的运动项目约有71项(其中,奥运项目28项),在我国境内举行的各项目大型比赛有8大类,我国参加的大型国际赛事主要12种。将各运动项目和赛事种类进行交叉、合并计算,会形成几百种甚至上千种赛事,仅总局计划举办的2000年全国比赛就有559项,除此之外,各地方体育组织举办的体育赛事更是多不胜数。由此可见,我国的体育赛事资源是非常丰富的。
二、体育赛事管理
(一)国内赛管理
1、国内大型综合性全国赛事,包括全运会、城运会,为国家体育总局主办;
2、国内一般综合性全国赛事,包括全国工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伤残人运动会、全军运动会(暂停)等,是分别由总工会、农业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全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军体育指导委员会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
3、常规性全国单项比赛主要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授权全国单项运动协会主办;
4、群众性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具有多样性,其中包括总局授权的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各级地方体委、体总、社区、街道等。
(二)国际赛事管理
(三)我国参加国际赛事的管理
三、体育赛事的商业化与体育赛事经纪人的产生
体育经纪人是体育商业化发展的必然产物。体育人才商品化、体育赛事商品化是体育经纪人产生的前提条件,而体育人才商品化、体育赛事商品化意味着体育商业化已发展到一个相当的程度。我国在几年前就开放了赛事市场,总局每年一次的赛事招标会就是赛事商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体育赛事经纪人在开展赛事经纪活动时,一定要考虑到赛事的职业化、商业化水平。职业化、商业化程度高的运动项目,其赛事的纪纪价值就越高。
第二节 体育赛事市场及其中的经纪机会
一、体育赛事的市场构成
体育组织(或授权赛事组织者),电视机构,赞助,广告商,保险公司,网络公司,体育赛事经纪人等共同构成了体育赛事市场。体育经纪人是体育组织、电视台、赞助商、广告商和观众的有机粘合剂。
二、体育赛事市场中的经纪机会
体育赛事市场中的经纪机会主要有:选择包装、策划推广体育赛事;争取电视机构参与,销售赛事电视转播权;争取赞助、广告,开发标志产品;设计体育赛事保险方案;实施赛事网络信息发布等。这些也都是经纪人可操作的经纪活动内容。
三、体育赛事经纪规模
(一)经纪业务规模
(二)经纪行业规模
第三节 体育赛事经纪须知
一、体育赛事经纪的概念
居间、或行纪、或代理体育比赛和体育表演的筹划、组织、宣传、推广,包括电视转播权、赞助广告、特许使用权开发等的经营活动可称做体育赛事经纪活动。它主要包括居间体育赛事、行纪体育赛事和代理体育赛事三种经纪形式。
二、经纪体育赛事应具备的条件
(一)资格审定、注册、备案与年审
(二)接受合同管理
(三)国际体育经纪人管理
三、体育赛事经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四、体育赛事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体育赛事经纪的主要内容
一、选择包装、策划推广体育赛事
*了解体育赛事情况(动机:即时获得,或追求长远效益);
*选择或策划体育赛事,了解申办赛事条件,进行谈判,获得该项赛事的居间、行纪或代理资格,签定相关经纪协议。
*精心“商业包装”和推广赛事。
二、选择电视台,销售赛事电视转播权
(一)选择电视台
1、选择制作、卫星信号发送电视台
2、选择全国转播电视台
现在能实现全国范围转播体育赛事节目的电视机构和组织有: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全国有线电视体育传播委员会和各地卫视电视频道等。
判断选择转播台的重要依据之一是该电视机构或组织该类节目的历史和预期“节目收实率”。
(二)争取电视机构的合作,销售有较大市场价值的赛事电视转播权
体育组织与电视台的关系将因赛事的不同市场价值和电视机构的竞争状况会产生从向电视台付费转播到电视台支付赛事电视转播权的不同结果。
体育组织与电视台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体育组织付费转播、电视台无偿转播(由其赛事电视广告支撑)、体育组织与电视台联合策划赛事(各出资源,效益共享)、体育组织向电视台销售电视转播权(市场价值较高的项目)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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