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所有表格一律用 炭素 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内容要完整,不得漏项、不得涂改。
3 、《贷款学生个人申请书》由借款人手写或打印,但必须用 A4 打印纸。开头称呼须对农行望花支行。申请书内容须写清家庭成员、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本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大 一 新生填写高考成绩各科均分,大二以上学生填写上一学年度各科成绩均分)、 申请贷款用途、金额数、承诺能够按时偿还本息情况。具体内容必须详细,字数在 800 字以上。
4、 借款人学生证须复印有学号、照片一页及姓名、注册记录一页。
5、 学习成绩单(带有平均分)、品行记录、学籍、学费、宿费等证明由学院统一由学院填写《表现及费用证明》(成绩由教务处提供),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6、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须由借款人家庭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学生详细家庭收入(要和审批表一致)、住址以及负责人、经办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县、区民政部门提供县、区民政部门联系电话、签署意见(包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为单亲家庭、是否为孤儿、父母是否残疾、是不是特困、低保、五保、优抚、救济、救助家庭等)以及负责人、经办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不要用教育部门)。
7、 见证人至少为一位家长和一位教师 且教师 见证人必须是借款人本学院教师。
8、《辽宁省高等院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的"学生困难程度"、"学生思想品德"、"学生在校学习成绩"、"贷款金额"、 "还款期限"项由学院 根据相关材料填写,学习成绩,大 一 新生填写高考成绩各科均分,大二以上学生填写上一学年度各科成绩均分;"特困"指具有"特困证"、"孤儿证"、城镇或农村"低保证"家庭的学生以及无证但实属特困家庭的学生。"一般困难" 指只有 困难证明的学生"贷款金额"项要分年度填写。申请贷款时为起始年度,最多可申请二年(不够可加项),届时 如需可和 银行再签合同。"还款期限"最多 6 年,可一次也可分次偿还,由学生决定,但应与《借款合同》一致;"利率"和" 帐号 "项,学生不填。 "院校意见"项由有关 学院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
9、 家庭户口薄复印件应复印有:盖有"省市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页、常住人口身份证号码登录表、借款人父亲登记卡单页、借款 人母亲 登记卡单页、借款人本人登记卡单页。如本人已转走,须在派出所开具本人是其家庭成员的证明(原件)。
10 、借款人是孤儿的,可由其直系亲属代替家长办理手续。
11 、所有复印材料须统一用 A4 复印纸。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父母身份证为一张;见证人身份证为一张;户口薄为 1 至 2 张;其他的为一张(如特困、低保、五保、救济、救助、优抚、残疾、孤儿等证)。没有身份证或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均无效。
12 、基本材料排列顺序:《辽宁省高等院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贷款学生个人申请书;《同意贷款证明书》(一式二份);《表现及费用证明》;本人学生证、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