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持:设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发展资金”,奖励金融创新、扶持新设金融机构、奖励金融人才。
环境建设:改进行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信用环境建设、金融文化建设、金融人才建设、法律服务环境建设。
金融监管:建立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支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关功能性机构落户建设。
金融风险: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金融合作:长三角金融合作→服务全国→两岸三地金融合作→国际金融合作。
早报记者黄武锋
基于国家战略、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今年以来在推进步伐上明显加速。
今年3月,上海市又启动了大规模的关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调研活动,发动在沪“一行三会”分支机构、 上海证券(行情 股吧)交易所、 交通银行(行情 股吧)、银联等金融机构分别就六个子课题展开调研,内容分别为市场创新、机构创新、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促进金融业服务环境建设以及制定地方性法规,营造上海金融法制环境。
5月9-10日,上海又成功举办了“2008陆家嘴论坛”,着力增强上海金融软实力。此前的7月1日,上海金融系统举行的“纪念建党87周年暨弘扬抗震救灾伟大精神报告会”上,分管金融的上海副市长屠光绍又介绍了上述调研成果,并指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必须牢牢抓住“一个核心、两个重点”,即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同时“重点”在金融领域6个方面“先行先试”,“重点”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而制定《条例》,就是为了将这种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思路进一步明确化、法规化,使其更具有执行力。”一位参与《条例》草案讨论的专家告诉记者。他表示,“为了促进金融业发展,《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今年六月已开始实施,上海当然也不能落在后面。”
据了解,此份《条例》从起草到目前的基本定稿速度已算较快。今年年初,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成立专项调研小组,负责起草《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到了4月底,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正式下发。在5月28-29日举办的第五届上海衍生品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