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纠纷处理上,继去年成了金融仲裁院后,《草案》还首次提出要明确专门法庭审理金融商事案件。
“与此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要提上海不同,这次‘合作’也被列为一个重点。”上述人士分析,“这也体现出了上海市政府思路的一种转变,特别是在各地纷提金融中心概念后,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草案》,其第六章金融合作所含四条文呈现递进态势,从长三角概念到服务全国,再从两岸三地,递进至国际金融合作。
“金融中心没有合作,只是上海怎么能叫中心呢?”对此,潘英丽指出,四条递进,也表明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路径,先成为长三角的金融中心,最终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其中在长三角的金融合作方向,在《草案》中就可基本厘清。草案提出要支持建立长三角两省一市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内法人金融机构间的资本合作、跨区域经营等合作。
实际上长三角金融合作已经启动,在今年4月份举行的首届长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期间,江苏银行、 南京银行(行情 股吧)、上海银行、 宁波银行(行情 股吧)、温州银行等14家苏浙沪城市商业银行签署了长三角城市商业银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合作范围包括战略发展合作、资金业务合作、结算业务合作、信贷业务合作、产品创新合作、信息技术合作、信息交流合作、风险管理合作、人力资源合作和管理技能合作等10个方面。
总体目标:争取到2020年将上海建设成为金融体系完善、监管有效、服务高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建设原则: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先行先试:把上海作为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先行区、金融现代经营管理的探索区、金融风险防范的示范区、金融产品的创新试验区。
区域布局: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为核心,外滩及其周边地区补充,洋山保税港区,发展离岸金融。
具体目标: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机构体系建设、支付结算体系建设、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四个中心:人民币产品的交易、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