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按照病情需要,肝功能只需两周查一次,但为了多赚钱,医生便建议每周查一次
将病人从甲医院转到乙医院,再转到丙医院,最后甚至再转回甲医院。医院之间数易其手,病人反复折腾的现象并不少见。原本,为病人推荐合适的医院,也是医生起码的职业道德,而如今,很多医生看到的是利益。病人很少知道,因为医生往往是面带微笑,推荐你去别家医院就诊也是好言好语。这种情况下,有多少病人知道医生竟然笑里藏刀呢!
医院对医生的奖励制度是,多看病,多开药,多做检查,科室和医生奖金就多,而这些费用都是从患者身上扣除的。因此,“买进”病人的医院肯定也会尽量多“榨取”病人的钱。比如,按照病情需要,病人肝功能只需两周查一次,为了多赚钱,医生便建议每周查一次。但实际上,病情变化有周期,每周查并不能及时了解到病情的进展。虽然南京实行同城互认检查结果,但有些检查是有时效性的,比如B 超,过了一周就要重查。而且,医生自然有办法。比如,原先B超80元可以查全身,现在几个器官分解开来查,费用比原来还高。
我经常提醒熟人,看病千万别透露出有钱,不能爽快地告诉医生尽管用好药、用好设备。千万不能一次结清医疗费用,如需支付费用,也要在催款后再付款。因为,一旦看准病人家属有钱,医生一般都会对其多做治疗,多开药,以便让其多掏钱,倒卖也就经常发生了。
医院外科一半病人靠倒卖
外科共有20几张床位,但每月平均要从内科或是其它医院倒进十几名病人
医院“倒卖”病人究竟到达何种程度?以我所在的医院为例,我们外科共有20几张床位,但外科每月平均要从内科或是其它医院倒进十几名病人。也就是说,差不多一半的病人是“倒卖”进来的。这个比例在我们医院还仅算中等。当然,内科的病人多,倒卖出去的就多。
我认为,“倒卖”病人现象之所以愈演愈烈,与现行医疗体制存在缺陷有关。病人到医院挂号就诊,就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从法律上应是平等的。但病人对医院来说,是弱势群体,很多信息是不透明的。何况,病人要靠医生治病啊,都很相信医生。因此,病人被随便“倒卖”,还稀里糊涂的。其实,转院是有一定程序的,但医生往往打擦边球,病人病情到何种程度,该何时转,转到哪家医院哪个科室等等,这些信息基本只有医生比较清楚。主治医生有了经济利益的驱动,自然就会导向经济利益那端,患者轻则多花钱,重则贻误病情。
据我了解,倒卖病人的问题,目前在卫生系统并无有力的约束,只作为职业道德由医疗机构自己制定处罚办法。事实上,现在倒卖行为在一些医院普遍到这种程度:院方和各科室负责人鼓励医生出去倒卖病人。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医院之间恶性竞争的结果。
记者暗访:外科主任约记者面谈好处费
昨天,记者以一名外地医院医生的名义,给某三级医院打去电话。以下是记者与该医院外科主任的对话:
记者:你好,我是滁州医院的。以前,我们有个病人在你们那做移植手术的。现在是不是还能把病人送过去?
主任: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