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现在大家都在批评看病贵、药价高的现象,并积极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可是在我们农村的广大地区,看不起病的问题比城市居民更为严重,农民生病常常是小病扛着,大病拖着,要是谁家有人得了一场大病,住一次医院,刚刚解决温饱的家庭就会重新返贫。
能不能请经济学家也关注一下农民看病贵的问题呢?帮我们指一条出路吧!
甘肃青年农民 石奋斗
中央1号文件强调在农村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得到实惠。笔者认为,在农村推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让农民得到实惠的关键举措。
在过去20多年里,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日益严重,农村三级合作医疗网事实上处于“网散、线断、点破”的状况。农村医疗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医疗费用昂贵,致使一些贫穷农民小病扛着,大病拖着。如果去医院住院看病,可能意味着今后生活将举债度日。生病治病是一些农民脱贫以后重新返贫的重要因素。针对这种情况,2002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开始在全国部署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从2003年开始安排了一批试点地区。从近几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情况看,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后,看病难的问题有所缓解,但因为保障程度低,看病难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2005年国家对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大了工作力度。中央财政2005年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补助资金5.4亿元,其中,通过彩票公益金安排农村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地方财政也按规定拨付了补助资金。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共有67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覆盖农业人口23306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26.3%;全国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64.9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5.24亿元,全国基金支出累计为38.16亿元,累计补偿8266万人次。
从近几年的发展走向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下述主要特点:在农村建立形成县、乡、村的三级医疗网络,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的基本目标;以大病统筹为主,设定报销的最高限额,病越重相对得到的报销比例也就越高;在政策上向乡镇一级卫生院倾斜,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看病,报销比例会比县市一级医院高;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民个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出资建立。中央政府对各试点县(市)的试点工作没有强求一律,主张在坚持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方式,推出创新形式。卫生部等十一个国家部、委、办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补助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助的方式,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可建立家庭账户。可用个人缴费的一部分建立家庭账户,由个人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或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个人缴费划入家庭账户的比例,由各地区合理确定。这个决定使一些农民在患小病时也可能得到补助,受到农民欢迎,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网络的扩大。
从总体上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还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而最大的难点是保障程度低,农民自费部分数额还比较大,农民掏不起腰包。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交纳合作基金困难,看病时支付自费部分更难,政府资金配套也难。尽管得到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帮助,但农民得病、看病总的来说还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要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要依赖经济的更大发展,以增大资金支持强度;二是利用好现有其他资源,补充基金的不足。在地方发展合作医疗的例子中,前一个方面的代表是江苏无锡市,后一个方面的代表是四川都江堰。江苏无锡将8万多农民纳入市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与城镇职工实行统一的医保政策,其中包括4万多进入乡镇企业的职工。生小病可使用个人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