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30 15:15: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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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在金融市场国际化和金融经营混业化的大趋势下,虽然我国信托机构的业务范围最具有混业特色,是混业经营的很好载体,但我国信托业目前仍处于弱势地位,业务范围优势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不寻求业务创新和新盈利模式就无法生存。
外资的适时进入带来了契机。外资机构通过参股控股内地现有信托公司方式,实现其进入中国市场的战略的同时,为内地信托业通过外资股东的全球或者区域业务整合融入其国际业务提供了极大便利,获得自身业务创新和多元经营的良好机会。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已有吸引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机构的前车之鉴,对于境外投资者通过信托业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无论是信托公司还是监管部门,都应该特别谨慎,避免有重蹈覆辙之虞。在选择和考察境外投资者时,必须考察他们是否真的有实力拿出真金白银来投资入股,必须辨别他们是长期的战略投资者还是短期的资本投机者,必须研究他们能否给内地信托业带来先进经验、业务创新和新的盈利模式,他们应该能够与国内信托公司形成互补共进的良好局面。
(编辑:信托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