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30 15:12: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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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变化,因委托人和受益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组成
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自然人委托人签字并交付信托资金(法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加盖单位公章、交付信托资金;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加盖单位公章、交付信托资金),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5、申明条款
委托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和信托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6、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委托人: (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