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23 15:43: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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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看着餐馆的菜谱点菜,端上来的菜品却与样菜图片不相一致。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味千拉面饮食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味千公司)在打赢深圳市一番饮食有限公司(下称一番公司)侵犯其菜谱著作权官司后,又将后者在深圳的9家加盟店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索赔54万元。近日,其中两案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抄袭菜谱
一番公司被判侵权
味千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味千公司主要经营日本餐,2004年,该公司与上海心联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味千菜谱设计制作服务合同》,委托心联公司为其经营的商品拍摄照片设计菜谱,并且约定所有照片及整本菜谱的著作权均归其享有。
不久,味千公司发现,从2005年7月起,深圳9家一番拉面店内使用的菜谱中,大量剽窃了他们菜谱中的照片和内容。据了解,这9家店都是一番公司的加盟店,于是一纸诉状将一番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一番公司停止侵害味千拉面公司著作权,并在报纸上致歉,赔偿经济损失。
2006年7月,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制作的“一番拉面”菜谱中大量采用原告的菜谱摄影照片,而且在版式设计及文字说明方面,与原告的菜谱相同或近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被告应停止侵害,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12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都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并执行到位。
“拉扯”不断
9家加盟店再成被告
由于涉案的一番公司系加盟经营。味千公司又将9家一番拉面馆的经营者告上了法庭,同样要求这些经营者停止侵权,刊登致歉声明,同时每家赔偿6万元,共计54万元。深圳中院日前对此案二审开庭。这两起案件的一审被告孙某、冯某分别是深圳6家一番拉面馆的经营者。
一审法院认为,经对比涉案一番拉面馆被控侵权的新版本菜谱中,各有54幅照片侵犯了“味千拉面”涉案菜谱42张照片著作权;而一番拉面馆被控侵权的旧版本菜谱中,有59张侵犯了“味千拉面”涉案菜谱照片著作权。孙某、冯某未经味千拉面许可,以经营为目的,使用味千拉面涉案作品,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孙某、冯某和深圳市一番饮食有限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对外不具有公示力和约束力,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遂做出一审判决:孙某、冯某立即停止侵犯味千拉面涉案作品著作权,并向味千拉面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
争论焦点:
此案系重复诉讼?
一番加盟店的代理律师田勇对侵权一事并不讳言。但他认为,他们和一番公司签订了投资加盟协议,按照一番公司的菜牌进行经营,自己不制作,也不使用其他的菜牌。此案实际上是一番公司侵犯了味千公司的著作权,责任应该由一番公司承担。
“罗湖法院已经对此案做出判决,12万元经济赔偿也已经执行到位,味千公司再次起诉一番拉面馆是重复诉讼。”田勇对记者说明了上诉的理由。
但在味千公司的代理律师李淑平看来,一番公司并不能代替9家一番拉面馆。“虽然之前的判决已经得到执行,但是执行措施管不了一番拉面馆,他们仍使用侵权菜谱至今,味千拉面公司也无法制止,所以另行提起诉讼,并不是重复诉讼。”李淑平说。
专家提醒:
加盟也要提防侵犯著作权
李淑平认为,虽然一番拉面馆的加盟协议中也有所谓的侵权免责条款,但是该协议对外没有公示性,也不具有约束力,孙某等经营者不能因该协议而免除自己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选择加盟商时,我们以前往往要求加盟者注意提防加盟商的商标、专利,其实著作权也很重要。因为一旦发生知识产权争议,加盟者并不能完全免责。
记者了解到,由于双方均不愿调解,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另据悉,此案被起诉的9家一番拉面馆侵权案中,除了一被告与味千公司达成调解,停止侵权,并以1元的赔偿了结此案外,其他案件均已进入二审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