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8 10:57:00 来源: 新京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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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券商参与股指期货的IB业务资格已经开始审批,首张牌照下发给银河证券。银河证券负责股指期货IB业务的吴坤强经理昨日向记者表示,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从2006年10月份就开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所谓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的服务,期货公司因此向证券公司支付佣金的制度。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规定,券商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符合“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的条件,同时申请该业务的券商必须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2005年银河证券出资2730万收购了大连万恒期货后,将其更名为银河证券。
自去年底起,各大券商就陆续进入IB业务的一系列准备之中。由于股指期货的高杠杆、T+0等特点,对于刚刚接触金融衍生品的国内证券市场而言是一大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