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若干个店铺,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使复杂的商业活动简单化,以获取规模效益。
加盟连锁在国内是一种新兴的商业运作模式,是连锁经营的三种类型之一。连锁经营是通过一定的联结纽带,按照一定的规则,将众多分散孤立的经营单位连结在一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要求运作。连锁经营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零售业最主要的经营方式。在1859年美国纽约,就诞生了世界第一家连锁店----大西洋及太平洋茶叶公司(A&P),1999年《财富》全球500强排名438位,经营收入达到101。79亿美元,排名仅次于法航,超过了吉列公司和耐克等公司。今年的世界首富----沃尔顿家族,也是通过连锁超市发展起来的。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加盟连锁(或特许连锁,契约连锁),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
加盟连锁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的是,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最初的加盟连锁来源于19世纪80年代,美国胜家(SINGER)缝纫机公司建立了第一个经销商网络,经销人付费给胜家公司以换取在一定区域内出售的权利。
加盟连锁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7。加盟者要想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加盟连锁不但是企业发展连锁体系惯用的成长策略,同时也是升斗小民一圆其人生创业梦的捷径。以美国加盟店发展态势而言,早在1991年全美的159万家零售店中,有将近35%的店铺是加盟店,且现在仍在以每6。5分钟设立一家新店的速度在增长。加盟连锁的行业遍及百货,超市,医药,餐饮,摄影冲洗,电器,服饰,钟表眼镜,加油站,鞋业,糕点,美容美发等等众多的零售行业。
什么是直营连锁?
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直营连锁要求总部筹集足够的资金,配备大批的管理人员。而特许经营中受许人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特许人无权干涉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特许人只需选择受许人,并向其提供培训和服务即可,而无需为其提供资金。
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
这是大型垄断商业资本通过吞并、兼并或独资、控股等途径,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形式。
直营连锁店的定义:本质上是处于同一流通阶段,经营同类商品和提供相同服务,并在同一经营资本及同一总部集权性管理机构统一领导下进行共同经营活动。
直营连锁主要特点: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统一表现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采购、计划、广告、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各直营连锁店经理是雇员而不是所有者;各直营连锁店实行标准化经营管理。
直营连锁的人员组织形式是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直营连锁的组织体系,一般分为3个层次:上层是公司总部负责整体事业的组织系统;中层是负责若干个分店的区域性管理组织和负责专项业务,下层是分店或成员店。
这样的组织形式具有统一资本、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同时给直营连锁店的发展带来了两个方面的影响。
其积极影响表现在:
1.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
2.作为同一大型商业资本所有者拥有雄厚的实力,有利于同金融界、生产厂商打交道;
3.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