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百姓法制网报道,安徽利辛县一村民,依仗家族势力,强行霸占他人宅基地。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酿成挖村民双眼的恶性案件。案发前,受害人向镇政府反映有关情况,一副镇长居然表示“你们斗不过他们,我看该空宅能建5间房子,你们就让出两间半吧,还是求个平安为好。”目前,“挖眼事件”主要嫌犯夏腾被公安机关刑拘,另一嫌犯高泽强外逃。
近些年,在一些农村地方不时出现地痞恶霸横行乡野、欺压百姓的事件,有的甚至演变成了农村黑恶势力,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比如,徐州黑恶势力张贯东控制公安局、法院,对抗政府,打击举报人,简直猖狂到了极致。之所以一些农村地方家族势力横行乃至黑恶势力猖獗,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是农村教育文化的缺失。近些年,随着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农民的生产生活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改善。但是,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农民们的精神文化建设却没有“水涨船高”,不少地方还存在严重的教育“盲区”。解放初期,各村一般还有个广播什么的,能够经常性地对村民进行一些政治思想和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而如今,不用说广播了,一些村里就连像样的村部都找不到,更不用说经常性地对村民进行集中教育了。文化阵地的丢失,使得很多农民群众,当然也包括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的古人林黛玉讲,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在农村,当正面的宣传教育缺乏的时候,一些歪风邪气便会有所抬头。比如聚众赌博、宗教迷信等等。在这样的文化土壤中,一些成天游手好闲之徒,极有可能发展成为无人能管、无人敢管的邪恶势力。当前文提到的受害者向张村镇政府反映情况时,副镇长的反应竟然是:“你们斗不过他们……还是求个平安为好。”这样的邪恶势力在当地有多猖獗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是农村基层政权未发挥应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农村治安的综合整治,让农民群众有一个和谐安宁的人居环境,是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先决保证,更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职责。但是,我们的一些基层党组织长期处于一种软弱涣散的境地,社会治安巡防也是形式大于内容的偏多,尽管也有所谓的治安工作领导小组,甚至有的还成立了联防队,但是真正负起职责的并不多。而我们的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又常常以工资待遇太低、干得再好也没有什么政治出路为借口,消极怠工或者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以混日子来混工资。为了一己私利,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动不动地为类似脱衣舞表演和聚众赌博等低俗活动提供场地、打起掩护,以求赚取“外快”、获得“分成”,更有甚者,与农村一些邪恶势力、宗教团伙沆瀣一气,甚至甘愿充当其“保护伞”。不少农村基层政权的放任自流,对邪恶势力滋生蔓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日前,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欧阳淞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要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作为以“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为主要内容的“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三级联创”活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建设,结合在全国开展的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工作,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农村党组织,对排查出的有黑恶势力、家族宗教势力干预村政的村级组织,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顿和整治,切实配好配强乡村两级领导班子,限期改变治安混乱地区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面貌。希望中央的这股春风能够吹遍农村的每一个角落,也希望我们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够切实担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真正为农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宁稳定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三是农村家族门派的泛起。许多农村村落都是一个家族聚居在一起,一些人丁比较兴旺的大门、旺族,很容易在地方上形成一种势力,轻则仗势欺人,重则公然与政府叫板和对抗,虽称不上地主恶霸,但着实是一种安全隐患。对于这种家族化的势力,如果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不施以管束,不加以引导,任其势力蔓延、贪欲膨胀,极有可能演化为黑恶势力。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让这些家族派别侵入到基层政权内部,就更加可怕了。家族势力拥有了“公权力”后,将会更加猖狂,更加肆无忌惮。
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再强大的邪恶势力终究逃脱不过法律的制裁。但是,在认罪服法前,他们对农村地区的淳朴民风和和谐的农村环境影响无异是十分巨大的,对这些势力所欺压的村民来说,曾经发生的事无异于一场梦魇,甚至可能是没顶之灾。因而,对于这种势力,最重要的此新闻共有2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