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认为司法机关的这种结论不彻底。一方面因没有查清全部案件事实而遗漏了涉嫌犯罪主体或罪名;另一方面则导致了出资人向众多券商转嫁损失风险的法律后果。
同时,在用资人宝源公司当庭主动表明是其所用资金的情况下,还是未判宝源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对于非法融资、高息放贷、违法违规的出资人也不认为其有过错,因此,值得商榷。
在采访中,国海证券透露,蚌埠方与上海宝源在其营业部操作“国债回购”方式融资时,国海证券本要求蚌埠方提供相关手续,被蚌埠方借故拖延,直到啤酒花崩盘,这让国海证券十分后悔。
(尽管控辩双方在法庭上都力陈自己是受害方,但大量的资料显示,在这场经济纠纷中,谁都有过失,没有绝对的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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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蚌埠建设
那么蚌埠建设又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这个以蚌埠建设、蚌埠物资和蚌埠机场组成的蚌埠系出资方如何在四年中一直扮演着资金拆出方,而且源源不断地拆出近5亿资金呢?
调查显示,蚌埠建设全称为蚌埠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是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蚌埠市政府运用增量投资实行宏观调控的投资主体,代表市政府对所辖国有资本实行授权经营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公司主要从事以新城综合开发区建设为主的基础性投资,以基金、证券为主的金融性投资和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工业性投资。五家券商涉案的4.7亿资金相当于该公司截止2002年底总资产的30%,净资产的67%。蚌埠物资和蚌埠机场为蚌埠建设关联公司。券商提供的资料显示,从1999年蚌埠建设等就开始向证券市场拆借出巨额资金,而巧合的是这些资金绝大部分都通过不同的券商营业部流向上海宝源,并最终都变成了啤酒花股票。据涉案券商估计,按照当年平均9%的资金拆借利率、按照平均4亿资金四年的拆借时间计算,蚌埠建设至少获取了高达1.5亿资金拆借收益。
更巧合的是,当蚌埠建设资金开始流向啤酒花股票的同时,一个名为“蚌埠物资”的机构帐户紧紧盯住啤酒花。从证监会所收集上海宝源所使用的帐户时间点判断,啤酒花股价操纵时间起点应该是1999年1月4日,在当天指定交易的两个机构帐户之一就是“蚌埠物资”,这也是“蚌埠物资”开户8个月来的第一次指定交易。此后,“蚌埠物资”帐户有如神助一般,在蚌埠、北京、合肥和上海四地游走,但每一次进入啤酒花之时就是该股票新一波炒作启动之时,而每一次又总能在啤酒花股价调整之前退出。
而更离奇的是名为“陈敏”的神秘女人。
据涉案券商透露,在蚌埠方和上海宝源与券商接触中,陈敏是以蚌埠建设方代表身份出场,就是这个以蚌埠方代表身份出现的女人,作为参与系列资金拆借当事人和关键证人,在啤酒花崩盘的2003年11月3日,在当日早上8点多,陈敏已经获悉艾克拉木逃逸一事,并通知相关营业部查看相关帐户情况,随后同蚌埠建设另一代表汪春林赶往相关营业部。随后其代表身份被蚌埠建设否认,并从此神秘失踪至今。据涉案券商透露,在当年资金拆借中,出资方除收取高额的年收益率外,经办人往往还私下索取总融资额0.5-1%的中介费。案发后涉案券商调查发现,在4.7亿系列资金拆借中,这笔灰色收入高达近千万元,而这些灰色收入基本上是流向了陈敏所注册“敏敏文化公司”,而这笔近千万元的灰色收入最终流向伴随陈敏失踪而成谜。
或许“蚌埠物资”帐户中和陈敏身上隐藏着打开案件真相的钥匙,但这需要司法机关的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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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焦点
伴随案件的进行,控辩双方都在努力寻找更有利于自己方的证据。这对五家券商而言尤为关键。
在二审中,幸运之神开始照顾到券商。 华鑫证券的一份证据打破了此前的僵局,在华鑫证券出具的一份证监会备案并确认《保证函》中,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对蚌埠建设保证,“鉴于上海宝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贵公司于2003年10月17日已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协议金额为5000万元,本公司经研究决定,为该笔资产委托管理业务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贵公司在华鑫证券上海武宁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资金帐户(帐号:19588)中所有资产以及贵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我公司保证在上海宝源投资在2004年10月16日前未能履约或发生违约造成损失负责赔偿……”。《保证函》的签字人正是实际控制啤酒花和上海宝源的艾克拉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