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7 15:47: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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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张春贤
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行业经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交通行业廉政建设,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行业内部审计,是交通经济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提供保证和咨询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的直接领导下,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