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1 12:19:00 来源: 光明日报(李春英 郭建义 贺增利)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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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2697年,其历史可上溯至三皇五帝。东汉华佗《食经》以“苦茶久食,益意思”,记载了茶的医用价值。西汉已将茶的产地县命名为“茶陵”,即现湖南的茶陵。到三国魏代《广雅》已最早记载了饼茶的制法和饮用。茶以物质形式出现而渗透至其他人文科学而形成茶文化。中国的茶文化经过了三国以前的茶文化启蒙,晋、南北朝茶文化的的萌芽,唐代茶文化的形成,宋代茶文化的兴盛,明、清茶文化的普及,以及现代茶文化的发展几个阶段。北京的著名茶叶品牌“张一元”饮誉海内外,被茶学家誉为浙江茶区“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杭州“九曲红梅”曾获巴拿马国际食品博览会金质奖章。与此同时,我国茶叶的产量也由1949年的7500吨发展到1998年的60余万吨。茶的大量增加为我国茶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中国茶叶只占世界茶市场的6%,当今世界著名的茶叶品牌和大型茶叶企业,并不为中国人所拥有,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茶没有闯荡世界的商标。
问起中国名茶,人们会说出西湖龙井、黄山毛峰、洞庭螺春、日照绿茶,但若问起中国有哪些茶叶知名商标,人们则会大多不知其所以然。因为中国茶大多从来不用商标,整个中国茶行业真正叫得响的商标寥若晨星。在号称东北、华北地区最大茶叶集散地的北京马连道茶叶一条街,商家交易的基本上都是散装茶。如果从这里买茶叶,包装盒子以及印有各种茶叶名称的不干胶可随意搭配。别说很多茶叶没有品牌,就是品种和等级也常有鱼目混珠的现象。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02年,中国出口茶叶25.23万吨,出口平均单价每公斤1.31元,也就是说,每公斤茶叶也就卖到大约10元人民币。被称为世界茶叶第一品牌的英国联合利华的“立顿”茶,年销售额达数十亿美元,一个品牌超过我国茶叶的出口总值!其主要原因在于国茶有名茶而无名牌,我国茶产业整体上还停留在产品阶段。连商标都没有的散装茶,怎能卖上好价钱?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茶业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陆尧一语中的:我国茶叶整体上还停留在产品阶段,茶商在出售茶叶时更多的是将茶叶的产地和炒制技术作为定价标准,品牌经营意识普遍薄弱。实施企业商标战略,打造中国茶叶品牌,已成为中国从茶叶大国走向茶叶强国的必由之路。
广东强力集团公司的“强力”饮料曾一度畅销东北市场,但该公司迟迟未将“强力”商标申请注册,结果“强力”商标被某省一家小厂抢先注册。强力公司被视为商标侵权,该公司发往东北的价值1500万元的产品被某工商局依法查扣。后来,强力公司不得不花35万元将“强力”商标从原注册企业手中转让过来。一个当时只需花300元即可到手的商标却要付出1000多培的代价,且此时“强力”商标已负尘蒙垢,千疮百孔。无独有偶。湖南怀化市洪江火柴厂生产的“四环”牌火柴曾取得1999年全国同类产品第一的经营业绩,2001年6月通过国家技术质检总局抽检为“火柴质量十佳放心品牌”。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该厂却没有对“四环”牌火柴进行商标注册。2001年2月底,当洪江火柴厂有意为“四环”牌火柴进行商标注册时,却发现已被贵州省黎平县宏宇公司抢先8天注册;此后,又错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发布的初审公告三个月的异议期。这样,洪江火柴厂便永远丧失了“四环”商标的专用权。2003年3月3日,洪江火柴厂发往常德市的499件产品,被常德市工商局以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为由扣押。目前在我国,此类事例可谓比比皆是。
截止2002年底,我国已有有效注册商标166.5万件,仅2002年一年,国家商标局即受理商标申请37.2万件。但是,应当看到,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的商标意识还十分淡薄,拥有有效商标数量太少。据统计,1996年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3595.2万户企业中,仅有有效注册商标648107件,平均每100家企业1.8件。“四环”牌火柴商标侵权案发地湖南怀化市洪江区,1998年共有61户企业申请核准注册商标74个。到2000年商标验证时,全区有46个企业,拥有注册商标60个;2002年商标验证后,有12个企业,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3个,全区仅有16.9%的企业拥有注册商标。
我国1982年制定的商标法规定了“注册在先”的原则,即商标的所有权属于该商标的首先注册人而不是首先使用人,因而商标抢注曾对许多国内外企业,特别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威胁,并因此产生了许多国际纠纷,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修改的商标法在肯定注册原则的前提下,突出了防止抢注的内容。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