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8-1 14:18:00 来源: 青岛早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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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民间借贷服务行业联盟从多方面定出“行业规矩”
“民间借贷行业应该坚持诚信为本、信誉为先的基本原则”、“反对不顾市场规律的恶性竞争行为”……从青岛市民间借贷服务行业联盟了解到,我市首个民间借贷行业行为规范已经出台。该规范通过对联盟内成员的要求,向整个行业发出呼吁:坚持诚信,维护放款人和借款人的利益,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业市场秩序应有积极意义。
九企业“牵头”行业联盟
今年3月份,由九家民间借贷中介企业发起成立青岛市民间借贷服务行业联盟。记者了解到,目前岛城大约有近40家民间借贷服务机构,民间借贷服务行业联盟是由民间借贷中介行业从业者自愿发起成立的民间的、松散的民间联合组织,对从业各机构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及行政管理权。
近日,由行业联盟制定的青岛市首个民间借贷服务行业行为规范浮出水面,从多方面给岛城民间借贷行业定下了“规矩”。在规范中所说的民间借贷中介行业从业者是指“专业从事抵押贷款、民间借贷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
“六个反对”软性约束
据了解,行为规范要求各企业坚持诚信为本,信誉为先的基本原则,并用“六个反对”来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反对一切业内的恶性或不平等竞争,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反对一切采取给客户回扣、各种奖励、提成等不同形式来招揽客户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不切实际、虚构事实、扩大事实以及违反国家广告法的宣传;反对不顾市场规律,片面哄抬利率,提高抵押率,扩大借贷风险,牺牲融资者利益的行为;反对一切以高收益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吸收存款的行为;反对一切借助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或者服务,抬高自己的知名度,牟取更多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行为。
当然,到底这一行为规范能否对岛城民间借贷行业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还要市场来最终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