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个地区224家中小企业、119位个体工商业者的调查结果显示,他们的融资来源中有54%来自银行或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其余46%是来自非正规金融途径,包括地下金融机构、企业相互拆借、商业信用、内部集资等。私人性质的金融机构包括典当公司、寄售店等;其他途径包括:集资,自有资金(主要是小规模的家族生意)等。
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从银行和信用社的融资比重并不算低。许多民营企业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地方政府或多或少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效益好、信用较高的民营企业也是正规金融机构争相放贷的焦点,其资金需求往往能通过正规金融途径得到满足,且融资成本相对于从非正规金融途径融资要低一些。
而个体工商户在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时往往无法提供合格的担保物,正规金融机构对个体工商户贷款的资信调查成本过高、贷款风险控制较难,单笔借款数额小、收益少。
另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存在较大波动性,资金需求也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急需资金时通过正规金融途径很难及时得到满足,因此更多的求助于非正规金融途径。在走访华丰典当公司时,其经理介绍说,他们最快时半小时便能使借款客户拿到资金。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汇总的全省各市、地中心支行上报的不完全统计数据估算,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估计全省民间融资规模在1300—1500亿左右。
山西民间借贷规模50亿 开始抵消宏观调控成果
王炤坤 南方日报
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山西省民间融资规模大约在50亿元左右,民间借贷和“地下融资”成为一些中小企业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专家提醒,民间融资活跃造成信贷资金长期在银行“体外循环”逃避监管,不仅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更会抵消来之不易的宏观调控成果。
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后,金融机构纷纷加大贷款管理力度,提高信贷准入条件,上收信贷审批权限。这样对资本实力弱、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不高的中小企业来说,取得贷款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企业库存积压严重,应收账款持续增加,流动资金日趋紧张。同时,建筑材料涨价还使延续至今年的在建工程和技改项目成本增加,“超预算”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维持和扩大生产,业主为消灭“尾巴工程”,纷纷通过民间借贷融资,从而刺激民间借贷日趋活跃。目前,山西省民间借贷金额已远远超出了传统民间借贷的规模,从以前的几百元至几万元,发展到目前的几十万甚至上千万元。从有关方面对山西省6个市的调查看,民间借贷规模大约15.69亿元,山西全省估计大约有50多亿元。
民间借贷急剧膨胀,出现畸形发展势头:借贷方式由暗到明,资金供求双方沟通频繁,手续简易;借贷规模由小到大,个别地市的民营企业通过高息融资上千万元;民间借贷主体由少到多,一些城乡富户和没有可行项目的民营业主纷纷涉足放贷;借贷利率和借贷风险由低到高,在供求不均衡的条件下,利率不断走高,有的甚至高出数十倍。
在经济学上,缝合这种供给缺口的办法有两种:一是“配给制”,即信贷配额;二是交给“黑市”解决。专家认为,民间借贷活跃形成“地下金融”市场,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基层金融机构在执行“有放有收,区别对待”的货币政策时手段僵硬,缺乏经验。一旦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就会转向民间借贷和“地下金融”。
事实表明,凡是资金需求旺盛、信贷渠道不畅的项目,往往是国家宏观调控重点限制的“重复建设”、“泡沫产业”和高耗能污染项目。在山西省主要是焦炭、普钢和铁合金、电石等项目。“地下金融”在不登记、不纳税、不公证的状态下,将巨额资金投放到这些项目上,无疑是与宏观调控政策背道而驰,也抵消了宏观调控的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前一段时间在杭州和上海哄抬房价、做大房地产泡沫的“炒房团”现象,背后操纵者之所以有较为雄厚的资本,除了其自有资金介入外,与便捷、隐蔽的民间借贷在短时间内介入有很大关系。
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明确其借贷最高限额、利率,并按规定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向税务机构纳税,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由指定机构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建立民间借贷监测体系,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轨。
银行贷款一哄而下 民企铤而走险闯民间借贷暗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