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这次行动中,市公安局经侦处在三家外籍公司共抓获涉案人员42名,其中外籍人16名,公司雇员6名,其他人员20名,后经审查将其中36人教育释放。警方根据对三个团伙分析,他们进行非法买卖外汇交易都有各自的客户,业务相对独立,但对外付汇的外籍人大都为上述三家外籍公司人员。
■非法交易集中在雅宝路地区
据警方介绍,当前,我市外汇领域的地下钱庄、洗钱犯罪主要集中在雅宝路地区,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为中心,包括周边的天雅、吉利和雅宝等服装市场。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人员,少则十几名,多则几十名。其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街面倒汇团伙和公司倒汇团伙。
■不足一万美金以现金支付
街面倒汇团伙成员关系一般为亲戚或朋友,他们大多在雅宝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一带活动;其外汇来源有两种,其一为雅宝路地区天雅、吉利和雅宝等服装市场的商户日常经营中的外汇收入,其二为联系部分在京外籍人换购;其倒汇行为一般由马仔在街面寻找需要换汇的人,确定价格后,小额(一般在一万美金以下)可以当场以现金支付,大额一般通过银行存取进行。其团伙成员手中都持有大量美元现金和外币存折,一有业务随时使用。团伙头目一般负责根据银行外汇牌价确定当天“交易”价格,联系大额倒汇交易,或在资金不足时同其他团伙拆借资金,同时负责同外籍人联系换取美金或利用外籍人身份将美金汇往境外。
■外汇黑市逐渐以企业为主
近年来,外汇黑市呈现逐步升级的特点,由过去赚取官方汇率与黑市汇率差价逐步发展为黑市窝点、地下钱庄等职业化非法外汇交易。交易主体由个人为主向企业为主转变,并形成系统化的地下钱庄操作方式。公司倒汇团伙成员一般为雇佣式,团伙负责人成立公司并在雅宝路附近租住写字楼,而后雇佣员工开展倒汇活动。
■公司倒汇很少做散户
公司倒汇团伙的外汇来源,一般为在雅宝路附近租住的部分外籍公司北京代表处;他们也在雅宝路一带招揽生意,但换汇行为一般为大额交易或替公司换汇(每天近百万人民币),散户交易较少;团伙由头目同外籍公司联系,由外籍公司人员以其外籍身份将外币直接汇往指定的境外账户,而后每天在下午4时至6时左右派公司雇员将当天交易的人民币以现金形式送往外籍公司(注: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中国居民向境外汇出美金每次不多于一万美元;而外籍人员无此限制)。还有部分团伙专门负责联系天津、河北和山西等地的业务,有的在北京换得外汇后将外汇拿到外地,有的直接在外地招揽生意在北京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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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法律名词,国内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地下钱庄是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非法金融机构,以非法汇兑为主要业务,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此次联合行动所针对的地下钱庄是指那些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洗钱和跨国(境)资金转移等非法金融业务的地下金融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