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明清——兴盛的时代
典当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同市场商品经济有着与生俱来的的亲缘关系,明清二代商业的空前发达,尤其明代中叶以来,资本主义经济萌芽的出现,成了刺激传统金融行业——典当业进一步发展兴盛的重要因素。
明清二代典当业是中国典当史上的兴盛时期,但在寺院经济中的典当活动却锐减或说一下子在历史上消失了(注1),主要是明清二代实行比较严格的宗教政策,设立专门机构对佛道等宗教进行统一严格管理,在此情况下,寺院经济活动受到了限制,成为寺院典当锐减或消亡的直接原因,其次更重要的因素是,社会典当业的兴盛,广泛占有了典当业市场的份额。
明代典当业资本性质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以商人资本为主体的民营典当,迄今尚未发展明代存在官营典当的文献资料,至清代则出现民当、官当、皇当并举的格局。
由于商业活动的发达,逐渐形成了亲缘、乡缘为纽带的“十大商帮”其中尤以徽州商帮,以及山西晋帮等因经营典当业的规模大、分布广、获利多而最为著名,民谚所谓“无徽不典”之说,便是对其成就的肯定,旧称典当业掌柜(经理)为“朝奉”亦出自徽商语俗。
清朝还有一个特点是皇当,即皇帝或皇室拥有和出资开设的当铺,为历朝所仅见,清代皇当盛行于雍正乾隆两朝,雍正帝是皇当的最初倡导者,他曾多次拨出专款派人开设当铺,皇当的赢利主要用于皇族之间或君臣之间的财产分配,也被用于宫廷人员的某些特别开支。
明清诸多商帮典当的活动带动了明清典当业的兴盛,据统计至清乾隆18年(公元1753年)全国共有典当18075座,收典税90375两,距此半个多世纪的嘉庆17年(公元1812年)全国共有典当23139座,收典税115695两。(外34)
同时明清二代典当行在综合经营的同时出现了针对不同当物对象范围的专业性经营的分工,以及经营管理的日趋条理化,规范化,标志着中国典当业逐渐成熟,也是明清典当业兴盛的重要产物兼必备的基本要素,体现了典当业自身素质的提高。清代还出现了有些资本雄厚的富商大贾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的现象,据载于清薛福成《庸 笔记》卷三的《查抄和坤住宅花园清单》显示,和坤有“当铺七十五座,查本银三千万两。”
6、民初——中国典当业的衰落时期
清末民初中国的典当业走入了衰落时期。
中国典当业之所以在民初出现这种日趋衰落的趋势,有其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原因,据密公干的《典当记》将之分析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四条,外因为:“兵匪扰乱、币制混乱,苛捐杂税,小本借贷所及合作社之兴起。”内因为:“资金枯竭、满货亏损、利息屡降、开支增大。”从内外因归结起来主要是三个成因:首先是社会动荡,经济凋敝,通货膨胀以及由此造成的货币混乱,其次是在传统金融机构向现代化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传统典当业未能及时转轨并适应社会进步,第三是政府对典当业的监督管理不力,执法不严,致使典当市场混乱失序。因此至上世纪30年代初,全国有典当行约4500家,这个数字相对清乾隆18年(公元1753年)和嘉庆十七年(公元1812年)少了75%和80.6%,“典当业之衰落,几有一落千丈之势。”(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庶民金融丛书”第一号《北京典当业之概况》第69页 1940年)
7、当代——典当业在改革中复出
中国大陆典当业的消失,是在新中国建国之初“新中国建立不久截止50年代后期”在汹涌澎湃的社会主义改造大潮中,通过公私合营的形式,我国千百年来历尽沧桑,盛衰不定的当铺,终于被人民革命政权画上了句号,从而成为历史的陈述(李沙《当铺》第37页,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
当初之所以被取缔,有学者提出:“全国解放后,由于人们没有看到典当业存在的必要性,加之受“左”的思想的影响和长期对典当业利息剥削残酷性的不恰当的宣传,在人们心理上对典当业是憎恨的,认为它是部分居民贫穷的罪魁祸首,所以随着城市的解放,典当业都被取缔了。”(黄鉴晖《中国银行业史》第281页-282页)
几十年后的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国典当业的复出,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这个古老而神秘的行业却悄然复活得以新生,1987年12月30日四川成都成立了我国改革开放后复出的第一家典当行“成都市华茂典当服务商行”为新中国典当业的复出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继华茂之后,典当业又从最先富起来的温州发展开来,1988年2月9日温州金城典当行正式开业,标志着中国典当这一传统金融行业在大陆的复出与发展,重新进入了中国金融经济的舞台。之后,据统计截止1995年末,短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