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近两年不断降息,储蓄获利越来越少,于是民间借贷更为活跃起来。借出者因看中民间借贷的高利息收入而乐为之,借入者因中意借贷的手续简便而喜为之。但同时,民间借贷的纠纷也随之增加。许多亲友因此反目成仇,断绝关系。所以,对民间借贷必须有个全面的了解。在此,提供一份民间借贷完全手册,相信对热衷于民间借贷活动的朋友一定有所帮助。 借前需敲定的事项 高收益,高风险。这是投资的铁定原则。民间借贷因其收益高而风险大,借前一定要细思量。 (一)借给什么人。民间借贷,最忌见利忘“险”。一定要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比如办厂(产品销路好)、经商(生意兴隆)的个体户、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人。对于那些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人,要不要与他发生借贷关系,要细思量,只有在你对他所经营项目进行分析认为有较大的盈利可能性时,你才能借出钱。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赌徒),因为这种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其借贷关系无效。这种“表面上很安全,其实风险很大”的借贷一定不要参加。 (二)借多少。这是个学问。借少了,利息收入不多,没意思;借多了,风险又大,不踏实。最保险的做法,就是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宁愿麻烦点,将钱分开借给若干个人。具体来说,在确定借款对象后,借款的数额要以借款者的信誉、所借款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 (三)期限多长。这要权衡收益与风险。若是该笔借款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款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款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 借中需明确的事项 (一)借据要素要齐全。借贷双方应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借据或协议;必要时,还可以办理公证。书写借据时,要用稳定性能较好的碳素墨水,切忌用圆珠笔,以免时间长了字迹不清。 (二)利率不能超过法定范围。有法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此限度的部分被称之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中计算复利(即利滚利);否则,其利息收入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三)避免借贷关系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无效借贷关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四)担保行为的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识表示的,才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借贷需要保证人的,应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五)妥善保管借据。借据是借贷行为发生的凭据,一定要将其视为特殊的有价单证加以妥善保管。除了把借据放在安全的地方外,还要定期查看其是否受潮、霉变或被虫蛀。万一借据遗失了,一定要冷静地采取有效的办法取得证明借贷行为发生的凭据。重新取得凭据的方法多种多样,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可采用“故意提高借款金额书信法”,你借给友人1万元,就可给其写封信,故意说现在急用钱,请他近期把某年某月借走的1.5万元归还。友人看了信,肯定会复信更正说:该次借款金额是1万元,而非15万元。如此,你就取得了证明借贷行为发生的变相凭据——书信。 出现争议依法处理 由于民间借贷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小企业之间的协议,很容易产生纠纷。一旦产生争议或纠纷,一定要依法进行处理。 (一)正确处理利率争议。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而发生争议又不能提供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提供证明的,可按不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息。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讨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二)掌握诉讼时效。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巧用支付令。与使用支付令相比,诉讼是个费时、费钱(诉讼费)、费力的麻烦事。所以,要是你的纠纷符合如下条件: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2.申请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3.借贷双方没有其它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就可采取直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使用支付令追讨债务是最为省事、最为快捷的好方法。(胡金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