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一些中介所表示可以提供民间自有资金的借贷,一天就可以放款,但利息惊人的高,记者调查了数家中介,都表示需收取10%的月息,相当于同期银行利息的20多倍,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
银行和律师:
借款人经济风险法律风险高
对于恶意透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005年3月人大通过的《关于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法律界人士也表示,长期以来民间借贷纠纷不断,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都非常高。诺臣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称,从经济角度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就是高利贷,而事实上,有些民间资金的放款收取的月利息高达10%左右,是银行同期利息的20多倍,是明显的高利贷。
至于法律风险,李律师表示,由于不少民间借贷采取高利贷的形式,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出借机构往往会通过一些变相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通过打欠条的方式将借贷关系合法化,或者采取反担保的方式控制借款人的物业,甚至包括一些非法的手段,如果借款人到时还不上钱,甚至会面临生命危险。
央行:
对民间融资应予以疏导
今年3月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发表演讲时表示,“长久以来,民间融资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如果只是用自己的资金从事借贷活动,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对利率的限定,那么民间融资就不会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
“但民间融资有时也会被一些不法之人利用,为保护公众的利益,政府对民间融资给予引导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让民间融资公开化,既有利于对借贷双方利益的维护,更便于借款人积累信用走向正规融资。”
事实上,由于浙江温州地区的民间融资相当发达,自2004年开始,央行便对该地区的民间融资进行了监测。由于市场比较发达,操作相对公开化,根据央行不久前发布的《200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支行的监测,去年第四季度,浙江省一年期以内的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为13.2%,利率相当市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