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6-29 15:17:00 来源: 东方早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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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民间贷款组织并不意味着地下钱庄合法化或者所有地下金融的合法化,相反,放开民间借贷就是提供一个合法的渠道,让洗钱等非法犯罪行为没有生存的基础,让民间借贷有正常的途径。也就是说,对民间借贷的规范化有利于抑制民间借贷的负面影响。
民间借贷试点年底展开
新近有消息透露,根据央行的部署,四川、山西、陕西、贵州四省在年内将进行民间资本的信贷试点,一种完全由民间资本构成的“只贷不存”金融机构将在四省部分农村地区进行。有内部人士表示,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年底真正展开。这意味着,农村再次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试验田。
其实,民间资本面向农村放贷的试点工作在央行内部酝酿已久。作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工作早在半年之前就已列入央行工作计划。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5月份发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就明确指出,“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民间融资不仅能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为中小民营企业、县域经济融资另辟蹊径,还可以减轻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这被普遍看作是央行首次对体制外循环的民间借贷的正面认定。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于6月17日出席在福州举行的第三届海峡青年论坛期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民间资本不仅可以进入金融领域,还可以直接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贷款业务,央行和银监会目前正在积极研究试点的具体政策措施。这是来自央行方面的更直接的信号。
这一连串事件表明,此次试点部署不仅仅是央行再次为民间借贷正名,更意味着有关金融管理部门已经开始积极引导并规范民间借贷的发展。
民间借贷规模到底有多大?
在经济学的语境中,非正规金融对应的概念是“灰色经济”。如果把整个经济体比作一座冰山,那么灰色经济可以被设想为隐藏在水下的那一部分巨大冰体。在央行决定进行民间资本放贷试点之前,民间金融的存在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农村金融活动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其规模到底有多大,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谜。
日前披露的一份由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进行的首次实地调查结果,使人们对地下金融的状态有了更真实的了解。调查显示,2003年底地下信贷的规模在7400亿元至8300亿元之间,占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比重近30%。而在花旗银行的估计更为惊人:其日前完成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在2004年5月到10月期间,银行居民存款流失额在9000亿元左右,而这些资金都用于自己投资或民间融资。
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部分官方数据也可做到“管中窥豹,可见一斑”: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三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元、450亿元和350亿元,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
民间借贷利弊的深层思考
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繁荣是金融压抑的必然结果。目前非国有部门对中国GDP的贡献超过了70%,但是它在过去十几年里获得的银行正式贷款却不到20%,其余的80%以上都流向了国有部门。在此背景下,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约有三分之一强的融资来自非正规金融途径。从经济学意义上说,金融压抑扭曲了资金配置。政府控制金融的目的是低价格将信贷资金用于支持体制内部门,资金在体制内外的价格是不同的。改革开放以来,官方利率一直比非正式信贷市场的利率低50%~100%。最近几年,国家允许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可以采用比官方利率高10%~50%的利率,可是,市场利率仍然比最高利率高出50%。
民间借贷的功能就是提供了居民存款向体制外流动的通道,这种的存款流失实际上是在实现资金的市场价值。资金在市场部门具有更高的价值或更加稀缺,就意味着该部门具有更高的生产率,那么通过民间借贷实现资金流动就是一种优化配置的过程。所以,民间借贷的繁荣是对金融压抑的一种市场反应,也是对落后金融体制的一种替代。结果是,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