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一直非常活跃,其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金,相应的融资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得多,且期限较长,如发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资的趋势;二是发放高息借贷: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亟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三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为普遍。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数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至1.4万亿元,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可见,我国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二、民间借贷活跃的成因
1、社会传统渊源。民间借贷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的民间借贷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比较活跃,但在计划经济时期规模和范围都很小,可以说已经基本消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借贷逐渐发展起来。同时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乡土社会”,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强的家族血缘意识,加上亲朋好友之间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从而为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所以,尽管民间借贷在我国至今未获得合法地位,但是在许多地区的发展仍呈现生生不息之势。
2、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投资出现过热现象和部分行业如水泥、房地产、电解铝等局部存在的过度投资和盲目重复建设问题,国家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如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控制向部分过热行业的信贷投入等措施,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力度相对减弱,致使资金供应紧张,造成民营企业特别是水泥、钢铁等的小型生产和流通企业,其生产周转资金缺口加大,进而转向民间借贷。受宏观形势影响,更多的民营企业,甚至一部分县域的国有企业,也纷纷转向民间借贷。需求的旺盛,为民间借贷的活跃提供了空间。
3、资金供求的失衡。资金作为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处于短缺状态,并且长期以来资金的配置存在不合理之处,资金的利用效率不高,呆、坏账比例居高不下。一方面个别行业的贷款利用效率不高,形成浪费,另一方面农村正规金融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银行不断出现,老的银行不断进行改革,但从利润的角度出发,基本把提供金融服务的眼光投向了城市中的优质客户,面向农村和乡镇的只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而且网点不断撤并。农业银行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系统中唯一一个面向农村发放贷款的银行组织,但在农村个私经济的发展中却发挥不了大作用,由于门槛太高,农民贷款太难;即便是农村信用社,其贷款的90%左右也集中在乡镇企业,垒大户现象普遍存在,而绝大部分农户却告贷无门。农户旺盛的资金需求既然得不到满足,民间借贷市场应运而生也就成为必然。这种严重的资金不平衡导致了民间借贷的快速膨胀。
4、信贷政策的影响。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多种因素影响,县域金融机构存贷差在增大,一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进而造成了一方面有不少资金在银行沉淀,另一方面急需用钱的农民、中小企业却得不到贷款。一是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贷款积极性不高: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信贷权限上收,对中小企业、个体户发放贷款慎之又慎。二是金融机构信贷门槛过高:表现在贷款手续复杂,一笔贷款需要经过调查、担保(抵押、质押)、审批等多个环节,所需时间较长,不能及时满足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资金急需。另外,由于一些小企业、个体户、农户资信程度不够高,又没有足够的财产作抵押,也难以找到有实力的担保人作担保,所以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因而,那些无抵押而又急需贷款的个人(主要是农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很难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无奈只好求助于民间借贷。
5、盈利思想的驱动。由于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健全,县以下区域缺少证券投资,国债也很难买到,加之中国人民银行近年来连续8次降低存、贷款利率,降至建国以来较低水平。存款利息较低,对资金持有者缺乏吸引力。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民间借贷可以获得比在金融机构存款高得多的收益。绝大多数借高利贷者都是为了做生意赚大钱,或者是在商场上一时亏损为了“翻本”,而放贷者则是为了牟取暴利。对于有钱者来说,将钱存入银行利息太少,投资股票风险太大,投资房地产时间太长、投资钱币、邮票等专业知识又不够,而放高利贷则使他们既能较快获取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