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5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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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方:
受 托 方:
委托事项:
项目领域:
实施地区: 省 市
投资额度:人民币 万元
1、受托方为委托方的服务形式为全程协助服务,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相关的代理商资料,委托方认可后受托方将代理商的全部资料(内容包括委托方认可后的特许商详细资料及联系方式)提供给委托方,每提供一个详细代理商的资料收费为一百元。
2、通过受托方所加盟特许商的费用绝对低于或等于委托方直接加盟代理商的费用(委托方事先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否则受托方承担费用高出部分的三倍作为补偿金。
3、受托方保障为委托方所筛选的产品代理项目的完整性、详细性及可行性。
5、委托方不得将受托方所提供的代理商以任何方式介绍或透漏给第三方。
6、委托期内如果受托方未能筛选到合适的特许商,受托方可延期服务,直到委托方选到满意的代理商为止。
7、一年之内委托方承诺不与受托方所推荐的代理商私自成交,否则愿意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委托方: 受托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