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路探讨 专家倡建货款结算风险预警机制
针对目前零供关系出现的不和谐声音,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助理、第一商业网总裁黄华军认为,可建立零售商货款结算风险预警机制和零售企业信息通报制度,提前告知供货商真实信息,规避经营风险。
他指出,无信不立,再强势的市场地位也是以诚实、诚信为长久的经营基础的。通过信用监管,对各家零售商的商业行为进行随时跟踪,并公布于天下,零售商自然要顾及脸面。而这方面的工作,深圳已走在了前列,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副秘书长刘友贵也向记者表示,目前该协会已启动了“零售商货款结算风险预警机制”,供货商只要登陆网站,进入“零售商信用档案”栏目就可查到零售商的基本资料、货款结算时间、供货商投诉情况等。同时,深圳市供货商联合会还将对拖欠和变相占压供货商货款数额较大、期限较长的零售商,及时通报商务主管部门,并提示相关供货商。
不过,尽管“零售商货款结算风险预警机制”已初现雏形,但其信用监管的公信力,以及档案信息能否对零售商起到震慑和警醒的作用受到了业内人士的质疑。对此,刘友贵表示,光靠供货商协会一家行动很难,要尽快建立常设性机构监管。建议仲裁委员会建立快速执法通道,切实保护供货商合法权益;并尽快立法,把市场规范管理问题尽快列入人大立法议程,以法律严格规范市场行为。
他山之石 深圳实施超市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日前,深圳市工商局和贸工局联合宣布,酝酿已久的《深圳市超市商品购销合同》、《深圳市超市商品代销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公布实施,业内人士指出,它的推出将改变此前中小供应商根本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被动状态,将商业行为中的“灰色地带”透明化、规范化,最终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据介绍,针对零售商向供货商收取费用等问题,并取消诸如进场费、通道费、赞助费、管理费等各种不合理收费,以及五花八门的变相收费、罚款等。
对此,深圳零售商认为,以前虽然对零售商的霸王条款不满,但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现在由政府推出示范文本,今后供应商就有权对进场费说“不”了。
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内容
●约定了主要的收费项目,商品标准条形码代编码服务费、商品促销服务费、商品代销费等
●取消诸如进场费、通道费、赞助费、管理费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收费及五花八门变相收费、罚款等
●零售商不得在合同中限定供应商的商品价格
●零售商与供应商双方约定促销收费问题、商品损耗责任,以及明确拖欠货款违约责任、引入反商业贿赂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