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无疑是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有史以来最风光的一年,透过基金辉煌的业绩表象,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基金以制度的力量极大地适应了当前的市场,而制度才是长久的、可持续的。
基金首先以它的制度设计保障了普通投资者参与投资的安全性。基金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金融制度和经济契约,是一种责权明晰、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投资机制,这项制度设计的科学性、经济性为其诚信提供了制度保障。
投资基金的主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体现了信托法理所特有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性、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基金管理的有限责任性和连续性等原则。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单位,将自己的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管理、托管人保管之后,基金投资者就暂时让渡了对基金资产的实际控制权、经营管理权;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基金的法律构造中往往将基金资产的管理权和保管、监督权分别赋予管理人和托管人,两者进行互相约束和监督,缺少任何一方都不能顺利地进行基金运作。所以,投资基金在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与投资者之间建立了分权制衡的秩序保障,投资基金成为一种高度秩序化的金融制度。
当前我国的证券市场,无疑已经跨进牛市的征程,人民币升值步伐仍可预期、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和估值提升,市场大的方向应该是基本确认的,尤其是股改会在今后较长时间里迸发出也许超出想象的历史作用。笔者认为,在这轮市场的发展中,证券投资基金已经并将继续显示出它适应当前市场特征和格局的特性,并且是以其制度作为支撑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具有组合性。“双十”的法规要求迫使基金必须做组合投资,这就使得基金要摒弃以往市场上所谓的“坐庄”或者靠单只或几只股票上涨来获利的模式,对宏观经济运行、行业运行态势、市场外生因素等进行综合深入研究,从而更注重投资标的的内在价值,以最低的风险来构建并管理组合。
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规模庞大,不仅是基金行业整体规模巨大,其管理的单只基金规模也空前壮大,这就对投资标的的规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在大国崛起的背景下,一批大蓝筹股的崛起是股市走牛不可或缺的因素,而这些大蓝筹正好也同时符合了基金规模壮大的要求,两者相得益彰。
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具有长期化性质。基金作为一个投资主体,将长期存在于证券市场,其示范作用也将使原来在游动与固守市场之间徘徊的资金逐步稳定在市场,整个证券市场也将随之相对稳定。而就一定时期来看,基金也就能从制度上分享全部的牛市长度。
证券投资基金还具有透明性。由于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基金的赚钱效应是以规范化运行为前提的,并主动地接受了整个社会和市场的监督,从而为市场树立了规范投资盈利的模式。而其投资的透明性对市场其他投资者也能起到一定的风向标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具有契约性。基金的契约精神不仅使基金资产的产权明晰,并且风险和收益共担的特征使其有了在市场化基础上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此外,基金合同对投资比例等的规定也使得基金需要严格遵守合同和投资纪律,尤其在牛市中使其投资摆脱了随意性,而最低股票投资比例的要求也有助于其分享牛市的收益。
证券投资基金还具有竞争优势,至少是相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在竞争中不落于劣势,尤其随着我国股市的逐步对外开放,以QFII为代表的境外投资者将更大规模更多形式地进入。比如在投资方法上,基金是国内最先普遍使用计量模型和数理工具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的机构,目前几乎所有的基金公司都在运用现代投资理论进行组合投资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还具有责任性。这种责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基金逐渐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主流投资理念的代言人,确立了其在我国股市理性投资文化中的地位,其投资管理取向将越来越大地影响到整个市场的运行规律,而当前乃至今后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的诸多发展瓶颈问题,将使基金行业由此肩负起推动整个资本市场进行健康的嬗变和发展的使命,这显然是符合整个中国证券市场发展需要和利益的。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交叉,基金更是代表了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这在过去我国股权割裂的二元股权结构下如此,在目前基本完成“二元结构”转轨进程中也是如此。证券投资基金本身及其责任都使其充当起中小投资人的利益代言人的角色,从而更进一步成为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的中坚力量。因此,证券投资基金可以说是代表最广大一般投资者利益的一股机构投资者力量。
当前居民的理财需求空前增长,基金发挥专业理财优势、促进投资范围扩大,使国民的储蓄存款流向合理的领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是居民财富增长的需要,也是自身行业发展壮大的需要。此新闻共有2页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