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5-7 16:14: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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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能准确把握老师这个规律。从人的本性来说,对于表扬的话语,不管是否符合实际,都是先接受了再说;对于批评的话语,也不管其正确与否,都会不自觉地会生出抗拒之心。可以说,批评越严厉,抗拒之心越强。实践过程中,这种教育方式往往当时即引起学生强烈反弹。尤其是有的老师气急迁怒学生、抛开事争对个人、直斥学生的品德、甚至牵累学生的家教,都会伤了学生感情,造成师生之间心里上产生鸿沟!结果是,事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师生关系却又搞僵,而且常常老师自己就生气的不得了!实践证明,老师任何情况下的情绪失控,除了降低自身威信之外,不会有任何积极作用。
还有一些老师,面对学生的错误,一开始还是很严肃地批评教育,但很快,或者由于学生“健谈”,或者由于老师自己的意思,批评教育转为闲聊。刚刚还是界限分明的师生关系,转眼之间,变成了久别重逢的朋友。天南海北,大千世界,无所不谈,甚至一些不适合告诉学生的事情也都告诉了他们。这样常常一聊就是两节课!这样的老师,其实是自己就把自己的身份交出去了,把学生当朋友,在学生面前诉苦,其情景就象是要博得学生的同情一样。作为老师一旦使学生产生这种想法,那距离彻底失败也就不远了。
我们强调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主要不是争对交流的时间和频率,而是交流的有效性。教师在与学生进行交流的时候,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把握好交流的目标,只有这样,才会事半功倍,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三、一般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
任何一种强加于学生身上的外在规范只有最后转化为学生的内在习惯,才能持续有效。因此,强迫学生接受规范,就不如启发他们提高意识,加强修养,以利于其自觉接受外在规范。古人经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中心一环。我们传统文化有许多这方面的宝贵知识可供挖掘。我在学历带班期间,尽管每周有三十节课,我还是抽出不少时间在自习课上给全班同学讲授一些有益他们身心的知识。比如我讲过四书的部分内容,讲过清朝名人曾国藩的人生,讲过毛泽东诗词,还有台湾问题、农民问题等一系列时事问题。我发现,有不少同学都很认真的听了,并且作了令我满意的记录。尤其可喜的是,实践中有时还能看到他们灵活运用所学的时候,我在讲授中提到过曾国藩书房名字“求缺斋”,班里马上就把每天的反馈单以“求缺单”的形式向学生公布。
一般教育主要是通过提高学生认识能力和加强学生自身修养的方式引导学生自觉接受班规校规。这种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因为缺乏强制性,加上学生对传统文化的隔膜感,个别不自觉的学生可能完全不把这种教育放在心上。还有一些学生,他们虽然认识到了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性,但由于一贯散漫,积习难改,仍然常常违规违纪。对于这样的学生,单纯说教是没有用处的,这时就需要加大外部强制。外部强制相比启发教育虽然不够温良恭俭让,但对某些缺乏自律精神的学生却是非常有效的。一旦外部强制经常化为一种习惯,学生也就自然而然接受了它。
在管理实践中,无论是一般教育还是个别教育都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当众表扬,私下批评。清朝名人曾国藩讲“缅善于公庭,规过于私室”,是就群体环境中批评容易伤害个别人的自尊心而言的。对于教师而言,还有另一层含义,即当众批评学生,有可能置自己于窘地。事实上,面对不自律的学生,想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采用雷霆震怒的方法,确实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可是,这种方法有时也非常危险,一旦被批评的学生恼羞成怒,与教师当面发生冲突,教师很可能骑虎难下,没有经验的教师如果应付不当,冲突便可能升级。
严格意义上讲,任何规范都含有强制性,面向全体的规范包含了对所有人的强制性。因此,单纯强调一般教育或者单纯强调个别教育都是片面的,一般教育和个别教育是管理的两面,缺一不可。只有围绕着使学生接受班级规范和学校规范这个中心,灵活运用一般教育和个别教育的方法,才能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实现班级的良性运行。
四、坚持在原则问题上不动摇
兵法上讲“致人而不致于人”,强调的是人际博奕中始终居于主动性的问题。在与学生的交往中,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特别是无原则(无视班规)的放纵学生,做了就是失去了做老师的原则和立场,不但老师不赞同,学生也会打心底里小瞧你。比如有些教师,主要是任课老师,碰到学生违反纪律,睁只眼闭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做法必然招致学生的轻视和不尊重,最终自食其果。接触具体工作我们发现,违规犯纪的学生,总有许多理由是可悯的。不根据具体情况施以适当的教育,就是不懂教育之道。但考虑具体情况不能排斥原则性,违规犯错就要接受批评这样一个大原则,在任何时候都需要遵循。
坚持原则性首先表现在管理上要谨言慎行,做事公正。“沉疴用猛药”,对于一些出了名的“问题班级”,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