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存款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话: 传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话: 传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关于邮政(2004)218号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存款协议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协议存款金额:甲方同意签订本协议生效后直存______元人民币到乙方指定银行。
二.协议存款期限:五年(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三.协议存款利息:每年利息为 3.8%(暂定)。
四.协议存款的存放地: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支行。
五.结息付息方式:协议存款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付息日为每年12月21日,如遇双休日顺延类推执行,其中第一次付息日为2004年12月21日,最后一次存款期满本金及第五年利息付清。乙方确遇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确任可延迟三天。
乙方于每年的付息日或经甲方确认的延迟日内将利息划付至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银行帐户内。
六.存入的方式与金额:双方以查询的形式确认,签订本协议生效三天内自带汇票 亿元人民币到乙方存入存款,乙方开具协议存款凭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并经双方核保确认后交甲方,本协议存款凭证上须特别注明:五年定期存款,2005年____月_____日至2009年____月____日双方确认后甲方取走该存款证实书。
七。取款条件:甲方因为执行本协议期满取款时,应依法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凭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预留印鉴,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取款证明书,甲方应对上述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将按国家规定和银行程序对存款凭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印鉴和有关证明文书验明真伪和效力,如符合立即将甲方所取款项划至甲方合法有效的银行帐户内。
八。其 他:
a)期未满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甲方有权提前支取该存款。
b)乙方按本协议执行划付利息,甲方无权提前支取,不转让该存款,该存款证实书不能质押,如甲方质押,乙方有权拒绝任何第三方的提出要求。
九。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妥申请可通过法律程度进行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生效,受法律约束。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授权人: 委托授权人:
二00四年 月 日


